劉白兒這次來主要是向劉心兒通報部落名字的公決結果的,“聖女部落”這個名字得票最多。劉心兒沒想到以前部落的那個名字還有如此高的人氣,看來族人還是習慣成自然了,那自己也只好順其自然吧。劉心兒問劉白兒:“族人相處得怎樣?有沒有什麼大的衝突?”劉白兒說:“衝突時有發生,這是多年相攻伐留下的血仇,一時間也很難調解。不過,大多數的毆鬥都只是傷了人,並沒有族人因此喪生。”劉心兒說:“多年的血仇不是說調解就能調解的了的,與其讓他們這樣亂鬥,不如將毆鬥合法化。這樣吧,你下令嚴禁私下鬥毆。私下鬥毆者一經發現,就驅逐出部落。另外,你下令讓那些想要鬥毆的雙方到治安官那裡登記備案,並交上保證金。他們要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毆鬥,治安官到場維持秩序,醫院派人去準備急救,千萬不能出人命。同時,每個人一個月內只能毆鬥一次,超過了的話,治安官就不受理。”

劉白兒算是徹底服了聖女了,她的智慧真可以說是出神入化了,自己就是想破了頭皮也想不出這個法子。合法毆鬥無疑就是解決血仇的最好的方法了,其實,因血仇而起的毆鬥並不是由於什麼對與錯、正義與邪惡的原因,它只是毆鬥雙方用於發洩憤怒的一種方式而已,發洩完了就完了。說不定,那些傢伙還會不打相識呢。既然毆鬥是制止不住的,那麼堵不如疏,讓毆鬥在可控的範圍內進行。只要不當場把人打死,自己那幾個師妹都能把人給治好,這樣還可以給師妹們提供一些實踐醫術的物件。

劉心兒想了一下,補充說:“讓那些鬥毆者帶特製的頭盔,保護好眼睛和耳朵等脆弱的部位,要是把人打成終身殘疾那就不好了。另外,你還要下令,部落內只有三種犯罪行為:殺人、強姦和搶劫。其他例如打架鬥毆、坑蒙拐騙的行為都不納入犯罪的範圍。”

劉白兒對這一點也是很贊成的,法律是最複雜的,因為人類的行為本身就很複雜,不管多麼完備的法律,它都不能囊括人類所有的行為規範,而且總會有漏洞讓人鑽。與其不停地完備法律來規範族人的行為,還不如讓族人自律。要將最複雜的事變得簡單,那是要有足夠的智慧才可以做到的,聖女可以說是智慧的化身了。人類的貪慾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什麼法律可以制止得了的。堵不如疏,一個人被別人打了,說明你技不如人,要回去好好練練,法律是允許你把失去的面子再找回來的;一個人被人騙了,說明你很傻很天真,要回去多多讀書,法律沒有禁止你把被騙的東西再騙回來。這就是允許族人之間進行私力報復,有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意思。這可以說是很野蠻,不過很實用。在這樣惡劣的生存環境下,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大自然中的生物是不會跟人類講什麼人權和平等的,外星人更不會。在這種亂世,只有強者才有資格生存下去。此時,法律的作用不應該再是保護弱者,而應該是鼓勵民眾將自己變成強者。

劉心兒見劉白兒幾次欲言又止,知道她有事要問,就對她說:“你有什麼疑問?”劉白兒可不敢問得太直接,她說:“我想知道師父的師承。”劉心兒想了一會,說:“這事一時半會也解釋不清楚,這樣吧,你十天後來我的練功房來找我,我再給你解釋。”劉白兒只得告辭離開,這時,劉心喊住她,說:“對了,你暗地裡考察一下諸葛玄這個人,看他有沒有什麼異心。青兒心思單純,這個老奸巨猾的人在她身邊,我不太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