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部分(第2/5頁)
章節報錯
歸於心,可古人又云一言九鼎,那就說明,言是有質的,也及於行。所以這人言,同時載著心和行。
如此來看人言,我們就能分清天道與人言,到底是罰還是不罰了。只及於心的人言,天道是不罰的。歷來士人諫國政,都有言者無罪之論,這正說明,歸於心的人言,是順應天道,罰此人言,就是悖逆天道。
看到這,讀者們以為段國師覺得眼下的luàn相還不夠熱鬧,還要慫恿人加入這場人心罵戰呢,文章卻是話鋒一轉。
段宏時接著說,但是呢,人言同時又及於行。比如說罵別人祖宗三代是禽獸,既是你心之所想,卻也傷損到別人的內心,所謂“眾口爍金”,罵人就是一種惡行。
另外呢,你招呼別人放火殺人,那就意味著人命可能受威脅,財物將會遭毀損,這樣的人言也是一種行。這些行,自然是為天道所不容的。
不待薛雪發問,段宏時就自問,那麼這人言上的行該怎樣劃定一條清晰的界限,以論定它是否受罰呢?
“基於真,立於理,論者無罪”
段宏時給出了觀點,他解釋說,說出一件本已存在的事實,這是天道,而由此推及一樁結論,這也是天道,基於這個過程而發的言論,即便是及於行,那也非惡行。如果治罪,就是悖逆天道。
看到這,很多士子都心氣jīdàng,還以為段宏時站在他們這一邊,即便不是鼓勵他們繼續高歌猛進,立場也如《士林》一般,是要呼籲李肆廣開言路,虛懷納諫。
卻不想文章後半部分,段宏時開始舉例,說到被禁停的《華聲》和《嶺南報》,朝廷為何要罰這紙上的人言?那是因為這兩份報紙沒有做到“真”字,他們用來立論的事情,不是道聽途說,就是生硬編造。所以啊,這紙上的人言,若是不抓住真,站住理,那就是惡行,怪不得朝廷要下重手。
文章末尾,段宏時直接講到這場論戰風bō,他說根源就來自大家對聖賢言的理解不夠透徹,學理不夠深。他賣起了自家的膏yào,說白城書院即將刊行《真理學》一書,那是天道及於儒家,及於理學的真知灼見。
這膏yào眾人不得不期待,在他們看來,這該就是英華國策背後的學理,也就是所謂的“國學”。
除了這期待,眾人還都暗自凜然,這也是朝廷要動手前,先進行輿論準備的標誌。要收拾哪些人,很好辦,就說他在報上“編造”、“蠱huò”,有危害國家和民眾的隱患即可。
但接著眾人又醒悟,段宏時沒有指責《越秀時報》
此時回想那個白衣山人的言論,就是諷刺國政而已,都是聰明人,隱約明白,朝廷估計會以《越秀時報》之前那篇言論為界線。罵李天王,那是謗君,指責國政卻可以,但不能超過《越秀時報》那篇言論的範圍。
這猜測很快就成真,公報《英華通訊》裡刊出了天王諭令,宣佈《越秀時報》復刊。
廣州城內,一片靜寂,原本三日就刊行的各家報紙都延緩了出刊時間,這時候再互相罵可沒什麼意義,都等著看《越秀時報》會以什麼姿態復出。不管是工商還是士子,都覺得李肆這番處置高深莫測,既像是舉起了刀,又像是再度放鬆了韁繩,前路如何,還看《越秀時報》會在復刊上說什麼。
可眾人萬萬沒有想到,《越秀時報》復刊後的第一篇文章,卻是雷襄一篇觸目驚心的大文章:“鶴蚌相爭,漁翁得利”。開篇就道,大家別忘了,英華不過是初生一國,清國還三面凌壓著之前《越秀時報》魯莽行事,攪luàn了時局,甘願受罰,但自那之後所起的luàn局,卻是清國細作在背後興風作làng
各地報紙趕緊附驥,開始紛紛將相關線索抖落出來,比如之前那些讀書人揭lù商人賣軍械給清國的事情,都是清國細作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