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找到親孃的親暱感。

宋易笑了。賤男也有今天。

“這位浪子不是你撿回來的,張先生。而且你都叫他小孫子了,它豈不是能賴著爺爺就賴著?”

張長勝揮舞著鍋勺,“是是是。奶奶說的對。快把你孫子抱好。開飯了!”

家裡一陣飯香。她一嗅便知,皮蛋瘦肉粥。

不枉她特地趕回來。

吃完喝完。肚子飽了,世界一片美好。

早上那一肚子的氣也漸漸被食物擠出體外。宋易盯著腳邊上那隻小孫子瞅著。

小東西有它的飯盆,吃著和宋易一樣的粥。吃的津津有味。

“我們吃什麼它就吃什麼?真的不需要給它買些狗糧什麼的?”宋易問。

“當然。你別整什麼狗糧,奶粉的。它是中華田園犬,生存能力強就是它唯一的優勢。你別把它這點兒特別都給剝奪了。”

是的。萬物自有它本身生活的方式,千萬別自以為是的改變它們。

小東西一覺睡醒過來,已經比昨天好太多了。可見平時裡確實是粗糙著養慣了,生存能力比起那些名犬貴族都好太多。

宋易拿出一塊隨身裝的巧克力,“來。”

小東西聞到香味,走近,抬頭。

儘管身上坑坑窪窪都是傷痕,但是那雙眼睛透露出的還是如孩童一般的天真和乖巧。

一點不記得人類對它做過的事情。信賴人,是它的天性。

“它好像都忘記昨天自己的慘樣了。”宋易點點它的小鼻子,“跟你說,以後提防著點人。不許隨隨便便吃人手裡的吃食,更不許再跟人跑了。外面壞人太多,你這條命是撿回來的,實屬不易。你得好好珍惜聽到沒?去小窩待著去!”

小東西歪著腦袋盯著女主人望了會兒,彷彿聽懂人話,如一團小肉球一般歡快地滾回自己的地盤去了。

“你說它這隨便信人的毛病能改改不?”

張長勝吃完碗裡的飯,擦擦嘴巴回答,“江山易改狗性難移。你就是要吃它,它都會相信你跟著你進廚房。”

“怎麼說?”

張長勝點上一隻煙,宋易瞪他一眼,“這是我家。”

“少來了。你不也抽?”他遞給她一根,她不語,只拉著他去陽臺。“在這抽。”

“以前我也養過一隻狗。那狗打我記事開始就跟著我。但是那時候家裡窮,我妹妹生病了,家裡連顆米都沒了。那狗還跟著我,沒跑。就跟我一起餓著。乖的很。”

“後來呢?”宋易也點上煙,吸一口。

“後來,被我殺了。”

宋易一震,看著他。

“那天下午,我跟那狗到後山去曬太陽。其實走的時候,我媽就交代我是去殺狗的。那狗像有靈性一樣。走的時候一路淚水漣漣,但還是跟著我。我們到後山上去,我抓起一塊磚頭,一下子敲上它腦袋。它眼淚汪汪的就看著我,呼啦一下竄得老遠,腦袋上都是血。我現在都能記得,那狗就睜著眼睛淚汪汪的瞅著我。我當時心就軟了。衝它招招手。”

張長勝的聲音低低沉沉,帶些磁性。但是宋易聽的心裡很不好過。

“很奇怪。那狗看到我招手,還是歡騰的跑我面前來了。仰著頭,哈巴著個嘴。和往常一樣逗弄我。我一抬手,徹底結束了它。然後,我把它帶回去,一家人又撐了一個禮拜。”

煙霧繚繞中,宋易看到這個痞子賤男眼裡有片柔軟。

他和她就這麼在一片沉默裡,抽著煙,看看樓下的人來人往。

宋易本來想問,那狗肉他吃了嗎。但是想想,還是沒問。

吃與不吃已經不重要了,是他親手殺了它。

他辜負了他從小到大的小夥伴,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