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凍結機制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真正的爭分奪秒。

關局沉吟道:“韓博,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形勢這麼嚴峻,市委市政府肯定重視也會支援,關鍵是法律法規。”

抓捕嫌犯要手續,凍結銀行賬戶同樣要手續,不是你公安一個電話就能辦到的。

時間那麼急,萬一搞錯了怎麼辦?

這一關繞不過去,可以說這是眼前最難的問題。

韓博看看二位領導,很沒底氣地說:“不過幹什麼都有風險,而這個風險估計只能由我們市局承擔。但我們可以加強內部管理,進行業務培訓,儘可能把風險降到最低。對證據認定、資金走向明確,權屬無爭議且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依據確實發生的資訊詐騙贓款,採取‘風險止付,原路返還’的偵查措施。

被騙資金原路返還必須是權屬明確且凍結資金時長為6個月以上,對於返還後可能產生的風險,由我們市局負責對被騙資金的權屬甄別及,並承擔其產生的法律後果。如果因為緊急止付確實造成經濟損失,由我們市局負責賠償。”

“這不成多幹多錯了?這麼說我們要做好當被告的心理準備,甚至要專門準備一筆資金留在賠償人家的損失?”

“關局,我知道這個想法有點超前,不過針對越來越猖獗的電信詐騙,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局長雖然這麼問,但從表情上看顯然對此很感興趣甚至很支援。

周局覺得這事應該慎重,提醒道:“風險止付,原路返還,對受騙上當的市民來說這無疑是一件好事。不過按照正常程式被害人要追回財物,要等案子偵破並經法院判決。如果由我們公安來做,會不會引發爭議,說不定會有人問還要法院的執行局做什麼?”

領導的擔心有一定道理。

但韓博不這麼想,習慣性摸摸鼻子:“周局,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我們公安一樣有及時返還的義務。如果涉案物品是一輛車,等案件辦結、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說不定車已經報廢了,這種事以前不是沒發生過,如果是一車水果呢,更不能等。”

關局深以為然,不無感慨地說:“電信詐騙的受害者,大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年紀大了身體不好,說進醫院就要進醫院,進了醫院就要用錢,如果不及時返還,說不過去,那是人家的救命錢。”

“特事特辦?”周局苦笑著問。

“老周,這可不是什麼特事,電信詐騙問題如此嚴重,我們局黨委必須高度重視。韓博這個想法不錯,明天拿到黨委會上議議。”

電信詐騙不僅深正有,全國各地全有,連河對面的香港都存在。

周局清楚的記得去年夏天,香港發生一起電信詐騙案,一位香港社會名流的太太接到一個自稱香港郵政總局職員的電話,說她家有郵件被扣在內地公安局。請撥打xxx電話。她沒警覺,結果電話幾經轉接,一個“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員”說她與丈夫牽涉進了一宗特大詐騙案!

把她嚇壞了,一時亂了方寸,稀裡糊塗的在騙子一步一步指引下,“繳納”一筆“無罪保證金”到一個內地銀行賬戶。

等她反應過來再報警,等香港警方請求深正市局協助,幾百萬已經被轉取走了,案子到今天都沒破。

可以說電信詐騙是全國公安機關都頭疼的問題,不僅頭疼甚至有些束手無策,如果深正市局能另闢蹊徑幹出點成績,那麼冒點風險也是值得的。

想到這些,周局抬頭道:“行,明天議議。”

第八百八十九章 任重道遠

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設想在局黨委會上不出意外地獲得透過,但設想終究是設想,想將其變成現實有許多工作要做。

作為提出設想的人、作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