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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搞顛倒了還能蒙得一個主持正義的美名。
作為文人,他們特別知道與論的重要,因而把很大的注意力花費在謠言的傳播方式和傳播手段上。在古代,造出野心家王莽是天底下最廉潔奉公的人,並把他推上皇帝寶座的是這幫人;在現代,給弱女子阮玲玉潑上很多贓水而使她無以言辯,只得寫下“人言可畏”的遺言自盡的也是這幫人。這幫人無德、無行、無恥,但偏偏隔三差五地要打扮成道德捍衛者的形象,把自己身上最怕別人說的特點倒栽在別人身上。他們手上有一支筆,但幾乎沒有為中華民族的文化建設像模象樣地做過什麼,除了阿諛就是誹謗。記得一位閱世極深的當代藝術大師臨終前曾經頗有感觸地說:“一個文化人,如果一輩子沒有做成任何一件實實在在的文化事業而居然還在文化界騙得一點小名,那他到老也只能靠投機過日子,繼續忙忙顛顛地做文痞。”文痞型小人腳跨流氓意識和文化手段之間,在中國這樣一個文化落後的國家裡特別具有偽裝,也特別具有破壞性,因為他們把其它型別小人的區域性性惡濁,經過裝潢變成了一種廣範的社會汙染。試想,一群街邊流氓看到服飾齊整一點的行人就丟石子、潑髒水、瞎起鬨,這種很容易看出來的惡行如果由幾個舞文弄墨的人在哪本雜誌上換成文縐縐的腔調來幹,有多少人能看出來呢?
說不定都被看成是文藝批評和藝術討論了。
四
上文曾經說過,封建專制制度的特殊需要為小人的產生和活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這種現象久而久之也就給全社會帶來一種心理後果:對小人只能防、只能躲、不能糾纏。於是小人如入無人之境,滋生他們的那塊土壤總是那樣肥沃豐美。
值得研究的是,有不少小人並沒有什麼權力背景、組合能力和敢死精神,為什麼正常的社會群體對他們也失去了防禦能力呢?如果我們不把責任全部推給封建王朝,在我們身邊是否也能找到一點原因呢?
好象能找到一些。
第一,觀念上的缺陷。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社會上特別痛恨的都不是各種型別的小人。我們痛恨不知天高地厚、口出狂言的青年,我們痛恨敢於無視親友鄰里的規勸死死追求物件的情種,我們痛恨不顧一切的激進派或巍然不動的保守派,我們痛恨跋扈、妖冶、窮酸、迂腐、固執,我們痛恨這痛恨那,卻不會痛恨那些沒有立場的遊魂、轉瞬即逝的笑臉、無法驗證的美言、無可驗收的許諾。
很長時間我們都太政治化,以某種政治觀點決定自己的情感投向,而小人在政治觀點上幾乎是無可無不可的,因此容易同時討好兩面,至少被兩面都看成中間狀態的友鄰。我們厭惡愚昧,小人智商不低;我們厭惡野蠻,小人在多數情況下不幹血淋淋的蠢事。結果,我們極其嚴密的社會觀念監察網路疏而不漏地垂顧著各色人等,卻獨獨把小人給放過了。
第二,情感上的牽扯。小人是善於做情感遊戲的,這對很多勞於事功而深感寂寞的好人來說正中下懷。在這個問題上小人與正常人的區別是,正常人的情感交往是以袒示自我的內心開始的,小人的情感遊戲是以揣摩對方的需要開始的。
小人往往揣摩得很準,人們一下就進入了他們的陷阱,誤認他們為知己。小人就是那種沒有一個真正的朋友卻曾有很多人把他誤認為知己的人。到後來,人們也會漸漸識破他們的真相,但既有舊情牽連,不好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