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分辨不出來,特別是對於一年前見過一面的人來說。

其三,林子軒的筆名是用他發明的拼音來書寫的,正是林子軒的名字。

張康任起先對此不以為然,法院不會在乎你發明的拼音,而且這種拼音還是未經國家認可的,根本不具有證明效力。

但隨著林子軒的講解,張康任發現這種用拉丁文來拼寫漢字的方法簡單易懂,具有推廣普及的可行性。

他常年在國外,不說是學貫中西,卻也對外國文化了解頗深。

他知道漢字和英文字母的差異化,林子軒或許在漢字和國際字母接軌上走出了一條新路,而且看起來是正確的道路。

你真的是學習經濟學的麼?

張康任非常無語。

他現在相信林子軒是《老人與海》的作者了,根據林子軒的拼音法則,那份《大西洋月刊》上刊登的小說,筆名翻譯過來正是&ldo;子軒林&rdo;。

這和季鴻明完全不同。

誰會無聊到為了一個筆名發明一種拼音法則,而只能是林子軒先發明瞭拼音法則,再起的那個筆名,這是正常人的思維邏輯。

但想要讓這種拼音法則具有證明效力,就需要有專家學者來判斷這個拼音法則不是林子軒瞎編亂造的,而是有規律可循,且能夠應用到實際生活中的。

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估計會耗時良久。

季鴻明那邊出示了小說的創作草稿,這是一個對對方極為有利的證據。

當然,這個官司並不需要證明林子軒就是《老人與海》的作者,只需要法官和陪審團傾向於林子軒就行了。

法律其實有很多漏洞可以鑽,只是看誰講的故事更具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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