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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百代一家唱片公司。
孟曉冬已經出名了,他手裡又有不少經典歌曲,有了這張唱片成功的先例,就可以和其他唱片公司談條件了。
更何況這四首歌曲的版權在林子軒手上,只是授權給百代公司使用而已。
這也就是林子軒,他身家豐厚,不怕百代公司,如果是一個沒有後臺的小藝人,在百代這種龐然大物面前,根本不敢提條件。
百代公司認為林子軒得寸進尺,他們最多同意給孟曉冬增加到500塊一片的酬金。
林子軒則認為,百代是在吸血。
以這張唱片為例,最終銷量恐怕要破兩萬張,百代公司至少獲利三萬塊,而孟曉冬只拿到150塊錢,這不是吸血是什麼。
雙方第一輪談判就這麼僵住了。
看到唱片的火爆,黎錦揮的明月歌舞團正式成立,並在《申報》上刊登廣告,用孟曉冬作為招牌,在上海大世界登臺演出。
歌星親自唱歌,還有新式的舞蹈,無疑吸引了不少年輕觀眾前往捧場。
首場演出,林子軒帶著馮程程和妹妹林曉玲一起觀看。
在他眼裡,整個舞臺設計還是太過粗糙了,燈光不夠炫目,服裝的樣式也不多,舞蹈排練的不太熟練,可現場的反應卻很熱烈。
這裡是年輕人的世界,臺上的孟曉冬在他們眼中就是女神。
&ldo;這就是你捧出來的名角。&rdo;馮程程淡淡說道。
在上海,富家子弟花錢捧戲子的事情屢見不鮮,但是帶著自己的女朋友一起來的還不多見,或者說絕無僅有。
當然這也說明林子軒和孟曉冬沒有不正常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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