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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審公廨規定,民事案件準許聘請律師,案件的訴訟標的金額須1000元以上,律師必須為操法語的法國律師;刑事案件不準律師進行辯護,判決後不準上訴。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法租界會審公廨華官逃走,法國駐上海總領事趁機接管了會審公廨,並自行任命官員。
此後,法租界的會審公廨改為公董局警務處的下屬機構。
1922年,該公廨又列為公董局附屬機構,所屬拘禁所仍歸上海法租界巡捕房管轄。
也就是說,以前還是中國人和外國人一起審理案件,以中國人為主,現在案件都歸於外國人審理,華人只能起到輔助的作用。
林子軒的明星電影公司設立在法租界,櫻木俊一想要起訴只能到法租界的會審公廨。
在法租界根本就沒有多少日本人,大部分日本人都住在公共租界的虹口區,所以法國人不怎麼重視日本人。
加上馮敬堯從中阻擾,直接把這個案子推遲半個月審理,至於什麼時候開庭,要看法國人的心情,所以《津門大俠霍元甲》在法租界照常放映。
林子軒已經把這件事暫時拋開了,讓日本人繼續抗議去吧。
《津門大俠霍元甲》為明星電影公司打響了第一炮,至少在華人中反響強烈,在和精武體育會達成和解後,更是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讚譽。
林子軒原本是想把電影所得收入全都捐給精武體育會,要把這個愛國的名聲做實,不過被陳公哲拒絕了。
雖然林子軒是一番好意,但在外界看來精武體育會有霸道的嫌疑。
於是,雙方各佔一半,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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