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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軒雖然有拍攝電視劇的經驗,卻沒有參與過大投資的電影,這次算是開了眼界。
張藝謀叫來劇組裡負責改編劇本的人員和林子軒見面,這人以前是一位作家,這次負責劇本的創作,像這種文學性很強的小說改編的難度很大。
小說中的故事情節很多,由於時間有限改編成電影必定會進行刪減。
一般來說,邏輯越嚴密的小說越難進行改編。
像是《頑主》,就是幾個段子湊合在一塊,這種小說最容易改編,去掉其中一兩個段子也不影響故事的完整性。
《活著》就是一部內容相對嚴謹的小說,改編的不好,就會失去原作的味道。
三人來到另一個房間,這是張藝謀的工作室,辦公桌上有不少草圖,旁邊還有一摞文學雜誌,看起來張藝謀經常翻閱。
「小林,你的這篇小說太沉重了,我想在電影裡加入一些諷刺的內容,像是西方的黑色幽默那種型別,讓片子稍微顯得荒誕,這樣觀眾更容易接受。」張藝謀表達著他的想法,「我不想拍一個單純悲劇的片子,而是想讓這個片子更有意思。」
「這麼做會不會消解掉故事本身所要表達的意義?」林子軒擔心道。
「這個肯定會有一點,不會按照你原來的故事來,主要考慮到審查這一塊更容易透過。」編劇在一旁解釋道,「劇本里會弱化時代造成的悲劇性,轉而用荒誕代替,這樣就會給人一種輕鬆和解脫的感覺,而不是一味的悲劇。」
「這樣就能透過審查了?」林子軒懷疑道。
「只要改動原本故事裡的一些細節,我想問題不大。」張藝謀很有信心地說道。
這畢竟是一筆牽涉到300萬美金的投資,張藝謀也不會冒險,他會想方設法的規避風險,保證電影能夠正常拍攝,收回投資。
「行吧,只要有利於片子拍攝,我沒意見。」林子軒表態道。
「那好,咱們先把合同簽了。」溝通完畢,張藝謀點頭道。
只要簽了這份合同,張藝謀就獲得了《活著》的改編權,他想怎麼改都可以,事先溝通是為了尊重作者的意見,雙方沒必要鬧得不愉快。
簽合同並不麻煩,合同文字早就準備好了,林子軒只要簽字,按上手印就行了。
張藝謀寫了一張條子,憑著這張條子林子軒可以去財務那裡領取三萬塊錢。
這就是正規劇組,各個部門非常完備,各司其職,不像《京城人在紐約》劇組,為了省錢,林子軒還要兼任財務人員,他記得帳目讓華國銀行的工作人員深惡痛絕。
林子軒到財務部門簽字,領了錢,放到隨身攜帶的皮包裡。
接下來,他和那位編劇聊了劇情,說實話,兩人的不少觀點都不相同,不過這位編劇更瞭解張藝謀的想法,林子軒也不好說什麼。
這本來就不是他的專案,沒必要太過較真,他附和了幾句,就告辭離開了。
至於以後的事情,再說吧。
林子軒坐車回到京城,先到華國銀行把這筆錢存起來,他存了兩萬八千塊,留下兩千塊放在身邊備用,他現在交際應酬多了,總有花錢的時候。
回到家裡,慕姍姍正在把洗好的衣服擰乾,搭在繩子上晾曬,家裡的洗衣機沒有烘乾的功能,還是單缸的那種。
林子軒放下皮包,過來幫忙,兩人一人攥著一頭,用力向相反的方向擰,把水擠出來。
搭好衣服,倆人回到屋子裡,坐在沙發上,林子軒拿出存摺交給慕姍姍。
「咱們以後再也不用擔心沒錢用了。」慕姍姍看著存摺上的數字,笑眯眯地說道。
「電視機和洗衣機該換新的了,買臺彩電回來。」林子軒提議道。
「還能用的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