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23集《妙法蓮華經》(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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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進步了。包括菩薩也是這樣。菩薩如果是秉持因緣的教法,成就佈施的功德、成就持戒的功德,他就被這種功德給綁住,產生法執了。
諸位!法執一生,一個人就不得自在了,你只能夠解脫。你看佛陀在《華嚴經》裡面講到,佛陀的功德能夠一為無量、無量為一,能夠小中現大、大中現小。這個就是佛陀對一切法不產生執著。我執易斷、法執難除,所以這個時候佛陀必須要處理法執的問題了,因為它不但是不安穩,而且這個法執堅固。
法執要除,首先請你改變你的觀念。佛陀的意思就是說,一切法不是因緣生,一切法是我們一念心性現出來的。就是要把“因緣所生法”改成“萬法唯是一心”,這是根本思想的改變。就是,你現在不能用這種知見來修行了;用這種知見來修行,三乘人已經到頂了,沒辦法進步了,所有因緣的修學你們都已經到了極限了。佛陀必須要處理這個問題。就是說,怎麼能夠開權顯實、會三歸一。當這些三乘人修到一個程度,把他會歸到佛道來,而不是各走各的。把因緣觀變成真如觀,他的核心思想,就是你要做兩種觀照:從凡夫開始,你要觀照你這一念心,“何期自性,本自清淨。”這第一個。就是所有的妄想都是後來有的,就是把心拉到我們的原始點。第二個,“何期自性,本自具足。”它雖然離相清淨,不可思議的是,這一念清淨心具足無量無邊的性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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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們所有的事修加上這種內心的理觀,我們就明白:你的佈施,你未來成就快樂的果報,不是因緣給你的,不是因為你造作的佈施因緣給你的,是你的心給你的!“託彼依正,顯我自性。”我透過佈施法的所謂的事造法界,去啟發我內在的理具法界。我這一念心本來具足佈施的功德,我只是假借佈施的法門把我自性的功德開顯出來。所以它是完全站在一念心性的角度來廣學一切法門,這樣才能快速成佛。
所以諸位!成佛已經不是技術面的問題,而是心態的問題了。從本經的意思就是:你不改變你的心態,你就沒辦法跳脫你過去的這種小框框。你自己修習四諦法門,你用苦集滅道,雖然把你從生死的此岸帶到涅盤的彼岸,但是你也被苦集滅道給限制住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當初帶你離開生死的是四諦法門,現在把你框住的也正是四諦法門。也就是說,我們現在開始要解開三乘人自我設限的這些四諦、十二因緣、六度的執著了。解開之道,就是法法會歸心性,這才有辦法解開。
從這個地方我們知道一個觀念,法沒有錯。諸位!我們今天要消滅的是法執,不是消滅法。“但去其執,不去其法。”你說,欸,那這樣子,我四諦也不修了,六度也不修了!你錯了,佛陀可沒要你去消除法。這些法可是無上甚深微妙法!你不能落入執著。所以我再講一次,本經所要消滅的是執著——法執,而不是消滅法。
就是說,當我們多了一套程式,內觀真如,安住一念心性本自清淨、本自具足以後,所修的法門都是成佛之道,都是一佛乘的法門。我們只要做一件事情:從今以後,改變你對人生的觀念——諸法不是“因緣生”,諸法是“萬法唯是一心”。你只要改變這個觀念就可以了。
當然,改變二乘人的觀念不容易,因為他長時間修四諦十二因緣,這種法執很堅固。佛陀要把它拔除,要有一段時間的。我們看後面二乘人跟佛陀的互動,可以看得出來,拔除法執不容易。
佛陀把前面長行文的讚歎佛智,所謂的開顯實相這個觀念,作了一個重頌,一個總結。
是法不可示 言辭相寂滅
諸餘眾生類 無有能得解
除諸菩薩眾 信力堅固者
諸佛弟子眾 曾供養諸佛
一切漏已盡 住是最後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