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地“愛上了女方,千里追尋。巧得很,男的一定又帥又有錢,女的大多為灰姑娘。整本書只要是男女主角碰面,立即會幹柴烈火……無需言語——然後會發現,一本書裡有半本描寫上床過程,另半本在各過各的痛苦生活!完全沒有真正認識對方。沒有了解、沒有感動與動心。動情原因完全建立在雙方的好容貌上。好薄弱的理由!事實上我就不相信真正的感情可以在第一次見面時立即燃燒的!還有吻!被一個不認得的英俊男人吻了能有什麼反應?應該沒有人會感到虛軟觸電,而是該覺得被侵犯而打回去!沒道理!真的沒道理!”

蕭諾笑著嘲弄:“喲!沒有那些作品的烘托,那能使我們鶴立雞群?我們是多麼感謝呵!可是……

小姐,閣下似乎也寫過一吻定情的故事哦!“

“所以被笑”陳腔爛調“有理!”原穎人不介意的回想自己初期摸索階段的作品,有點人云亦云,人寫亦寫的缺失。後來才深深明白,只有站穩自己的腳步,找出自己的信念,不要隨眾人潮流遊走,寫出個人特色,才有出頭天的一天——只要凸出的理念恰好合了大眾的胃口,並且是他人所學不來的。

“為什麼寫小說?蕭諾。”

“因為一直沒有人寫出我想看的小說,沒有找到與我有共嗚的作者來延伸我的理念!

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沈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來,寫著男尊女卑的故事,卻強調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總是女人在為情受苦,崇拜著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負女主角,極盡能事的誤會、欺凌,以金錢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卻是苦得半死、為愛受盡折磨。

可怕的是,她還從頭受到底,死也不變!甚至被打去半條命也無妨;到最後,男主角只要流下後悔的眼淚,藉酒消愁以表示後悔與頹廢,歸咎一切失常全是因為“愛”,然後兩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筆“尾聲”的敗筆,強調男女主角生了幾個兒女,取了什麼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惡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點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嬌呼來喚去,而甘之如飴,然後事業多麼輝煌、愛情多麼偉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湊字數的做法,沒有必要的“尾聲”看得很惱人。我一直以為“尾聲”是用來貫穿全劇的伏筆以收畫龍點睛之效;可是,有人這麼爛用,實在教人看了生氣。我高中時對小說有這種批評,想不到我的同學反諷我只會動口不會動手,寫不出小說的人就不要批評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書,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當時我心想也對!便決定要往小說界發展,並且扭轉那種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寫的東西不受時下人歡迎,我依然要寫下我真正的感想,為求一個平等!

沒理由在以女性消費市場為主的小說,盡寫一些欺負女性的東西!我被批評為大女人,但她們並不明白,我只要求對等與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專寫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氣,反而更詆譭女人!想不到,我會有這麼多共鳴者,封筆也甘心了!至少我讓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對小說的觀感與對愛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慼慼焉!說到小說,即使她們筆法各有不同,至少寫小說的理念是相同的:為了想給讀者不同的東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們尚在用力的努力當中,即使影響力微乎其微,可是,這份理想,矢志不變!

“你知道嗎?你讓某些作家變得很難生存!大罪人一個!”原穎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幾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夠穩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讀者多現實呵!可是讀者的現實正表示他們變聰明瞭,不再盲目的來多少接多少,不抗議也不選擇。

對小說市場也是件可喜的事;這麼一來,每個作家都兢兢業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