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問:「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會兒:「我剛離婚,前妻是美術學生。」

我意外,「對不起。」

他不響。

「有孩子嗎?」

「幸虧沒有。」

「婚姻維持了多久?」

「三年。」

「發生了什麼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術家,懂得欣賞她氣質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會答應離婚。女人始終是女人,永速被遺棄,絕少有這麼幸運。

「你不是唯一的倒黴人。」我說。

「你結過婚沒有?」他問得很可愛。

「沒有。」我說:「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語氣非常惋惜。

「你是一個非常好看的女孩子,應該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謝謝。」我裝個鬼臉。

「真的。」他說:「沒有人會否認。」

「謝謝。」我說。

他已經很嚴肅了,我有點擔心。我怕負責任。我有一個女朋友,她喜歡與有婦之夫來往,我問她為什麼,她說:「怕負責任。」有妻子的丈夫水遠是別人的責任,她不必擔心他的事業,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經濟,他生活上的細節…

我也自由慣了,丈夫到哪裡跟到那裡的生活,我不習慣,為一個男人犧牲,在目前我的智慧與心理不允許我這麼做,除非我很愛他。但愛本身已是最大的犧牲,一生愛一次已經太多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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