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小說是一件有風險的事。不是每一個人都想要入境,生怕我透露個資訊,哪怕是一個微不足道的鏡頭那麼可能也是冒犯。是個值得重視的問題呢。

也因為我會把這件日常寫成小說啊,所以說呢也有人會擔心。我會把自己家裡的銀行卡放哪個位置或者是我的電腦手機密碼也寫在小說裡。

……我一個連所有的名字都要改的作者,生怕思想不正確……這麼謹慎的我不至於蠢成這樣吧。而且這個東西有什麼好說的嗎?!啊不對,這東西是能說的嗎?!

但是話又說回來做什麼事又沒有風險呢。

我一般不在外面寫小說。因為我是靠語音輸入的,所以說會選擇進入房裡面。但是進入房裡面父母可能就不太高興了,以為我又鬧脾氣之類的,或者就是認為我整天寫小說不務正業。

主要是聽到我在那用語音輸入自言自語。那麼大家就不高興了,感覺我整天神神叨叨的,好像不正常一樣,那麼這樣就給人不適感。

唉,倒也能理解。

……今後的故事更著重於突出自己,儘可能減少別人入鏡,嗯,不過話說回來,一個人又有什麼故事呢?

現在呀我寫一些日常生活,寫一些跟父母之間的隔閡,以及一些交流問題……那麼都會被評價為沒有寫上去的意義。而我發表的個人思想部分又更是被說成“更不應該透露寫上去了。”

行,行行。寫小說?這是散文啊,孩子?別人怎麼說我的?

我說我喜歡日常很正常啊,而且我都很注意保守個人資訊的。然後我表示像那些魯迅呀,餘華啊……這些大作家他們也是把自己的日常生活弄到散文裡去的呀!

結果你猜有人怎麼說?說那些大作者寫的都是關於戰爭期間軍民情誼,寫的都是那些大開大合的壯烈事蹟,是為了那個時代而什麼什麼……

作者的評價是……看來九年義務教育還是不夠啊……我都不好意思說這看了幾本名著。

好吧,就當這樣是有意義的東西吧。什麼時候文學變成了這樣?變成了一定要有大起大合,跌宕起伏的情節,一定要有那種宣傳什麼什麼正確思想的文章,變成了那種一定要有網文小說那樣奇幻的色彩,一條龍般的主線文章……

彷彿所有的東西,所有的問題都要被賦予一個意義。一個高階一點的意義。

要是這樣,我寫他個*!

大家之所以認為我不該這麼寫,寫的沒有意義……說是私生活不應該透露給別人,說是自己的思想不應該表露。

那是因為他們認為這部書的主角是我,這裡面的主人公是我,而這個故事描述的是我的故事。

是,的確如此。但也不是這樣。

首先我要明確一點,這本《大學歷險記》的主角是一個叫做阿瘋的大學生。

你們認為阿瘋的事情不應該說出來,跟我作者xxx什麼關係!?

你們認為我作者xxx不應該把這些事情寫出來,那麼這跟經歷了這些事情的阿瘋有什麼關係?

你找的是阿瘋,又不是我xxx。

你找的是作者xxx,又不是他阿瘋。

魯迅先生留下來的東西含金量還在提高。“先生,原文不會消失。它只不過改成了別的東西。”

所以說,總結一下。可能大家都覺得像我這樣的行為……這樣把自己的生活寫進去的行為——就是小丑的行為。

那我告訴你們,“老子,xxx他*就是一個小丑!”

……

哈哈,這種事情不該寫出來呢……但不寫出來,又怎麼讓那些有心之人找我的漏洞,用他們所謂的正義來批判我呢~哈哈哈。

我若不寫出來,那永遠就是個迷。大家都只會認為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