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審問犯人的模樣,難道是他在廢棄天台上砍怪的經過被人看到了?

時軒有點疑惑,那也不應該啊。

怪物沒有人權的,他砍怪也是為了自保,這事無論如何都怪不到他頭上......

那難道自己是被誤認為是殺人兇手了?想到那個年幼就喪命於怪物之口的女孩,時軒的心情更差了點。

不是幻覺就這點不好,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注意到,很容易染上跳進黃河裡也洗不清的誤會。

眼看著對面藍襯衫青年的目光裡懷疑之色越來越重,時軒腦海中突然靈光一閃。

不對!那個怪物的屍體還遠在天邊呢,而且像這種剛剛發生的事,警察怎麼可能動作這麼快?

一定是別的事!

“我並不太清楚您的意思。”時軒冷聲說。

這話是實話,他確實是一無所知的被帶到這裡來。

帶他來的陳叔中途還因為有任務被臨時叫走了,只來得及叮囑他一句“好好配合人家的工作”就啥也來不及說,直接找不見人了。

冷修宇眉頭擰起,不悅的說道:“時先生,您身為相關人員,應該明白隱瞞訊息會造成的不良後果,希望您能體諒我們,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這樣對大家都好。”

“可以。”時軒點頭,聲音懶懶的,視線在對面人身上掃過,“但是這位......負責的警官先生,您至少應該讓我知道我需要交代什麼吧。”

他不想理人,雖然理智恢復了大半,但遇見喪心病狂的事心情還是一樣不好。

他想起那個小女孩,越發覺得難受,現在只想縮在沙發上抱著貓小睡一會,而不是在這裡什麼也不清楚的被人審問。

雖然這是陽光明媚的特情局辦公室,並不是陰暗的看管所。

警官先生的筆重重拍在桌子上,他冷著臉剛想說什麼,突然辦公室的門被開啟了。

“啊?你不知道啊?”一個輔警剛好推門進來,懷裡還抱著一疊A4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