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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傳遞給其他人。
“會不會太裝逼了一點?”
拿著畫好的分鏡頭指令碼,張譚心裡有點惴惴的。
蘇莎卻認真的說:“不會啊,如果說別人這樣拍,是挺自大的,但是你拍的話,好像沒有什麼不對的。我就是有點好奇,微。博上線後,也沒有人嘲笑你。很多風投公司都想要投資微。博,可沒有這上面說的。嘲笑和質疑。”
“哈。”張譚攤了攤手,“這就是廣告和現實的區別。為了裝逼需要,強行製造矛盾嘛。”
說來也是好笑,他創辦微。博很順利,一開始的時候,可能會有一些人,覺得張譚不務正業,瞎胡鬧。但是風投公司、天使投資人,都對張譚的專案很熱情,等到雷軍跟手投資了1000萬之後。更是備受看好。
媒體上要麼是不關注什麼微。博不微。博的,要麼就是很看好微。博。
就像張譚寫小說一樣,從來都是讚譽無限,甚少有人跳出來唱反調。
對此張譚只能感慨,自己重生之後,應該是忘開嘲諷光環了。從2001年8月底開始,到如今2005年6月。經歷的這幾年,一切都很順暢。雖然說也沒有腰纏萬貫,權傾朝野。但至少闖下了諾大的名頭,全國家喻戶曉、亞洲小有名氣、世界嶄露頭角。
重活這一次,沒白乾。
一切都順順遂遂,按照自己想做的去做了。也享受了自己希望享受的。吃香的,喝辣的,住大房子。開好車子,和美女談戀愛。跟明星喝喝酒,時常享受一下眾人的吹捧。
人生在世。如此還有什麼不滿足。
有時候張譚想,自己現在就什麼都不幹了,只顧著吃喝玩樂,這一輩子差不多也不用發愁。已經創作的小說,各種版權營收,能夠帶來足夠他揮霍一生的財富。
當然人生的樂趣,總是在不斷的變化,以前覺得小富即安、悠哉悠哉的生活是幸福,後來覺得名動全國是一項刺激的享受。至於現在,這些都已經成為普通的日常生活了,張譚最新的追求,就是當個導演。
往小了說,講好一個有畫面感的故事,感染他人。
往大了說,就是去改變世界。
電影暫時還沒有計劃,權且拿廣告片練練手。
摟著蘇莎柔軟的身子,張譚很有一種成功人士的感覺:“莎莎,你覺得我帥不帥?這支廣告我要親自上陣拍攝,能不能壓住場面?”
莎莎將張譚的臉用雙手扳正了,然後仔細的打量了片刻:“眉毛稍微畫一下,畫成劍眉,鼻子稍微打個光,看起來更立體一點,那麼,妥妥的就是帥哥一枚。”
這是稱讚了。
畢竟張譚不是走偶像路線的。
不過,張譚關注的重點卻是:“我鼻子不夠挺嗎?”
蘇莎只回應了一個白眼。
因為她知道張譚要說什麼,自從兩人同。居以來,可以說是已經步入了最親密階段,坦誠相見。所以蘇莎也逐漸知道了張譚的性格,不是很穩重的個性,而是很活躍的個性。尤其是在葷口段子上面,頗為精通。
如果蘇莎順著他的話,回答他“夠挺”,張譚肯定會得意的說,男人就得鼻子大,鼻子大說明下面大!
如果蘇莎不順著他的話,說他鼻子“不夠挺”,張譚就會說他是內秀,深藏不漏。
總而言之,張譚總會找到理由,吹噓自己那方面厲害。
事實也的確厲害。
上輩子張譚也是處在標準線上的水平,這輩子發育甚好,更加強悍,而且技術也愈發的出色了。
蘇莎從來都是他的手下敗將。
……
咳咳。
廢話少說。
卻說張譚既然決定拍攝《我為自己代言》,那麼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