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三位貴族陷入這場精心設計的棋局,榨取他們的每一分金幣。

接下來,便是丁輝出場之時。

他會讓丁輝麾下的“瑰寶商會”設立分支,將三人的財富盡數吸納,一旦資金鍊條斷裂,他們的工坊必將陷入困境,求助於銀行或地下錢莊,將是他們唯一的出路。

“瑰寶商會”會給予他們一個月寬限期以籌集資金,但借貸契約明確指出,若一個月後無法償清全部債務,則需以商會股權作為抵押,到期後,“瑰寶商會”只需稍作拖延,便能將他們徹底擊潰。

許多眼光獨到的領主,為防止心血被賤賣,會選擇投資珍貴寶石、古老城堡或稀世古董,以防不測,保命之需。

然而,萬順昌、梁朝明和龍海三人,顯然缺乏這份遠見。

對於這個圈套,他們唯有深陷其中的命運。

簽訂契約時,眾人如兄弟般親密無間,誓言共度難關,而一到約定之日,立刻翻臉成仇,法庭相見,劉志只需靜靜地收下股權,便可全身而退。

他正欲施展一石三鳥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