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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景色。
“咔咔咔!”
一連串的手銬聲,忽然在車內響起。車內的房客們,包括方吳為的手上,都多了一副手銬!
“!!”
方吳為感受著手腕上冰冷的觸感,整個人瞬間又愣住了!詫異的看向身旁坐計程車兵,只見士兵的眼睛上,流露出了詭異的花紋!
方吳為雙目圓睜的盯著士兵的眼珠,心中千百般的念頭還沒來得及冒出,一個嘶啞的如同砂紙摩擦而過的聲音忽然在車頂外響起。
“可不能。。被你們帶走呢。。桀桀桀!”
刺耳的聲音,深入骨髓的難聽,就像是在耳膜上用針劃過一樣,讓人難受到了極點。
方吳為的心臟,再一次感到了難以忍受的痛苦,腦海中莫名浮現起當時宗政司晨所的話:
“製造這一切事情的元兇,要殺上官傲麟的幕後黑手,便是那掌管著金錢與靈魂的神明。”
這個聲音。。又是誰發出的。。
。。。。。
作者的話長篇(可以不看):聽灣灣的彎彎同胞們,同性戀婚姻要合法化了。先不討論沿海的同人,可以逛一圈結個婚。作者是十分認真的想要諷刺一下,關於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問題。
眾所皆知,法律很大一部分象徵著人類的道德底線評判,例如殺人、搶劫等等。法律不允許的事,一定不能做,這個道理我們都懂。但是,受法律保護的事呢?它就很模稜兩可了。
打個比方,一個孩子從被告知要遵守法律。有一天,它看見法律中有保護同性戀的條例。雖然它沒有傻到要去當同性戀,但是它也許會思考,同性戀看來不算什麼不好的事情。於是!
於是!
某一日,它抱著嘗試一下的態度,去交往了同性。首先,它並非遺傳同性戀,也並非是後天同性戀,它甚至是一個正常性取向的人!它完全是因為法律裡面保護同性戀,明同性戀不是壞事,所以決定親身去嘗試了一下。
好的!厲害了!
這下在心理發展的角度上,這個孩子就半隻腳踏上一條特殊道路了。同性戀的行為與經歷,將會在孩子的價值觀與世界觀中塗抹上濃厚的一筆!而且難以由年齡的增大而消失,反而極其容易在未來的生活中,影響這個孩子的一些觀念。這就跟菸草一樣,還跟某些地區的大麻合法化一樣。
因為嘗試了同性戀,所以改變了觀念。一萬個人裡,只要有一個人是這種悲劇。那麼數億人中,就會達到近萬個。這近萬人未來的軌跡會不會就此改變?是變得更好還是更糟?誰都不知道。而讓它們這些人改變的原因,只是因為法律中頒佈了保護同性戀的法規。(還有,網上教唆別人發展同性戀的人。)
這難道不諷刺嗎?我想,沒有一個父母會看見自己的孩子,明明很正常,卻因為嘗試了一些法律裡保護著的東西,變得特立獨行。一個孩子,也不會想象到,自己經歷某些事情後,居然變成了??的人。
所以,同性戀合法化,在我看來就是管得太多,超出了應該管控的範圍,沒有考慮到社會與人類心理學發展的智障法規。
所謂的自由,是在人心之中的。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道理,真的誰都應該好好想一想。
同性戀,本身是特殊群體。婚姻,是人與人之間重要的責任。保護特殊群體沒錯,保護婚姻也沒錯,但是一定有更好的法規,可以避免心智未成熟的人,犯下不成熟的錯誤。而不是如此明確的告訴別人,同性戀婚姻就是受保護!
(p同性戀經濟又稱粉紅經濟(pk&nbp;ny),這是國外的新興的經濟市場。。咳咳。。因為以前嘗試過一些事情,所以作者很明白呢。有時候你看到的東西,都是別人想讓你看到的,你卻以為是自己看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