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會昌法難(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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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慧沼大師已經97歲高齡了,這在中國古代已經算是“人瑞”了。
按理說已經功成名就的慧沼此時應該稱宗道祖、安享晚年了,那麼為什麼他又要不遠千里來到敦煌呢?
原因非常簡單,歷史上著名的“武宗滅佛”事件已經開始了!
“武宗滅佛”,又稱會昌法難,是指唐武宗李炎在位期間推行的一系列“滅佛”政策。
歷史上唐武宗李炎於840年即位,由於佛教寺院經濟過分擴張,損害了國庫收入,與普通地主也存在著矛盾。
加之武宗本人崇通道教,深惡佛教,因此在道士趙歸真等人的鼓動和宰相李德裕的支援下,開始籌劃滅佛。
會昌二年(842年),武宗下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違戒者還俗,並沒收其財產。
會昌四年(844年),敕令禁斷天下佛寺,勒令僧尼還俗。
至會昌五年(845年)達到最高潮,這一年四月頒佈的敕令使滅佛行動達到頂峰,全國共拆除寺廟4600餘所,還俗僧尼26萬餘人,收繳大量寺廟財產。
雖然由於黃巢的亂入,使得李炎的繼位時間有所推遲,道士趙歸真也早早成了黃巢的座下弟子,但是會昌法難還是在歷史的慣性下發生了。
其實,這是歷史的必然。
僧尼在唐代均田制中有著特殊的地位《唐六典》中規定中"凡道士給田三十畝,女冠二十畝;僧尼一如之。"
僧尼不僅能從國家獲得土地同時還有不繳納賦稅的特權。
這項對宗教的保護性政策在唐代逐漸演變為寺院經濟膨脹的基礎。
唐代皇帝多次對寺院賞賜土地,這是寺院經濟發展的資本之一。
如顯慶元年(656年),唐高宗下令在長安建西明寺 ,寺廟建成之後,又"賜田園百頃,淨人百房,車五十輛,絹布二千匹" ;
至德二年( 757年),唐玄宗避亂於益州,賜大聖慈寺田產一千畝。
皇帝直接賞賜外,貴族和地方豪民也大規模向寺院捐贈財產,這些都構成了寺院的常住田。
透過對常住田的經營和不斷的土地兼併,在中唐前一些寺院已經有相當可觀的地產,以至於時人驚呼,"京畿良田美利多歸僧寺。
天台山國清寺,置有寺院莊田 12頃;淄州長白山醴泉寺,有莊園 15所;
隴州大象寺 ,田莊7所,土地53頃。
發展到後期寺院土地過多僧尼無法耕種,會僱傭佃戶進行耕種,大量的勞動力掛靠於寺院經濟。
除了對土地經營外,寺院發展出許多發展經濟的道路。
寺院在這一時期甚至還發展出了完善的金融體系,包括質舉、借貸等等。
一些寺院甚至以末法時代將要來臨為名,利用信眾對末日的恐懼斂財。
唐代寺院從武則天時期起創立了"悲田養病坊",負責掌管悲田 、治病、施藥三院 。
唐玄宗於開元二十二年 (734年)下詔,將京城內的貧兒全部收容於各寺院的病坊 。
而這些慈善設施在後期也變為寺院收費的商業工具。
另外寺院舉辦法事也是獲得收入的一個渠道。
由於寺院經濟並不納入國家賦稅體系,因而寺院經濟的膨脹與世俗經濟產生了矛盾。
的人口藏匿於寺院中以躲避賦稅。
尤其在中唐以後均田制實際上崩潰後,建中元年(780年)實施兩稅法以來,寺院佔有大量的土地卻不繳納賦稅。
另外貨幣的大量使用使銅資源需求量上升,而寺院鑄鐘鑄佛消耗了相當一部分銅資源。
佛寺的修建使中唐後不斷走下坡路的唐代經濟難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