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吐蕃統治之下,有一技之長漢族的文人、將領和僧侶會被授予一定的官職,加以留用。這些人會被稱為“舍人”。

由於吐蕃人重視佛教,所以有的文人憑藉對佛學的瞭解,能在吐蕃人中獲得了較高的地位。

他們會被當地人尊稱為師。

但也有的破落官並不得志。

他們往往因為身在曹營心在漢,身體病弱,所以會受到吐蕃同僚的猜疑乃至迫害。

比如曾任河西觀察判官的王錫曾經給吐蕃贊普上書:他在吐蕃地區水土不服,身患重病。

但是吐蕃官吏並不信任王錫,恐王錫會藉機逃回唐朝,將他的手摺斷,還把他的腳加上枷鎖。

在各個社會群體中,地位有可能上升的就是僧人。

吐蕃是東亞地區少見的政教合一的政權,有自己的僧官制度。

在征服了河西漢地之後,僧官制度也傳入當地。

由於對佛教的重視與現實生活的困難,漢人世家大族和平民子弟中掀起了一波皈依佛門的熱潮。

僧尼人數及寺戶人數的總和,幾相當於沙州人口的五分之一。

這是很多大戶子弟對寺廟施捨,或者寄存財產的結果。

一些漢人子弟學佛有成之後,往往能得到吐蕃人的敬重,被授予僧官官職。

這倒是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比較激烈的藩漢矛盾。

淪為普通部落民的平民命運最為兇險。

這些人被迫穿上裘皮衣服,男女將髮型改為辮髮與髡髮,在臉上塗紋面。

奴隸會被皮索打穿肩部看管起來,或者被打上各種烙印。

在一封名叫《禁止抄掠沙州漢戶女子》的吐蕃文文獻中,兩個漢人部落頭人上報,經常有吐蕃人以選妻為理由,劫掠漢人部落裡的女子。

此外,漢人的果園和農田也是吐蕃貴人劫掠的物件。

雖然到後來,吐蕃統治者在統治河隴地區時,對河隴地區漢族實行了“計口授田”的經濟政策。

基本沿襲了唐時的均田制,承認了河隴地區漢族居民的田產房屋,放棄了直接的騷擾和掠奪。

但是新來的戰俘和被擄來的漢民往往位於社會歧視鏈的最底端。

在文化上,為了徹底完成對漢人、粟特人和吐谷渾人的歸化,吐蕃對河隴地區漢族實行了同化政策。

強迫他們剃髮、扎髮辮,並改穿左衽胡服,還要講吐蕃語言。

只許在每年的正月初一服漢衣、梳漢人髮髻幾組過節。

所以每次看到唐朝使者出入吐蕃,這些漢人都會很激動地過去圍觀,甚至將偷偷寫好的情報和文書傳給使者。

為了推行文化,吐蕃人還推廣了自己的文字。

敦煌漢人甚至使用吐蕃的字母,記載唐代的民歌《遊江樂》。

在吐蕃統治時期,無論是漢文還是吐蕃文的買賣文書、地契和借貸記錄等,都會用吐蕃文簽名。

這種強迫同化的政策,使得河隴漢人出現了一定的吐蕃化的趨勢。

“漢心漢語吐蕃身”的河隴漢人,到最後連族群認同都趨向於吐蕃。

如同元稹的唐詩《縛戎人》中所言,漢裔的吐蕃青年原本是漢人血脈,但卻對著城頭的唐軍守軍破口大罵。

入藩唐人的第二代和第三代子弟,可能會在長輩的教導下學習唐代的西北方音。

但很多時候,這些人對於唐朝的記憶已經非常淡薄。

由於高原生活,以及父母輩和吐蕃人的混血,他們在長相上也明顯區別於漢地。

隨軍出征時會與唐人開戰,下手時毫不留情。

即使有的吐蕃漢人晝伏夜出,躲過了吐蕃追軍的誅殺,勉強逃回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