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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耽:“你喜歡我,不要不承認。”
我:“誰說的,我不喜歡。”
鄭賢耽:“狡辯。”
我:“哼。”
鄭賢耽:“你硬要說不喜歡也行,那你跟我在一起。”
我:“不行。”
鄭賢耽:“那你跟森透分手。”
我:“不行。”
鄭賢耽:“那你不準讓他親你。”
我:“也不行。”
鄭賢耽的聲音突然凌厲起來:“布亦般!你到底想怎麼樣!?不要一次次逼我突破底限!”
我咬住嘴唇,“……我沒有逼你。”
他用力捆住我的手臂,眉頭擠兌到了極致,“那你說究竟要我怎麼做你才能接受?只要你說出來我就一定能做得到。”
我吃痛地皺起眉毛,企圖推拒他:“你先放開我。”
他堅定地搖頭:“我不放。”
“……很痛。”
“我不放,無論如何也不放。”
鄭賢耽臉色略顯蒼白,抱著我就像抓著一根救命稻草不肯放手,我甚至能感覺到他緊貼著我的身子在微微發抖,脆弱得就像個無助的小孩子。
……噢,差點忘了,他才滿13歲,本來就是一個小孩子,即使平常外表裝得再深沉,但在自己在乎的東西面前還是會不知不覺流露出自己脆弱低齡的一面。就像我那天無意間碰巧看見他剛起床的模樣,那副有些天然呆的表情其實才更符合他的真實年齡吧。
小孩其實要比所有大人都敏感得多,他們用情純粹,一旦真心付出就會投入自己的全部精力,認定了是什麼就會堅定不變直到永遠。就像當初我被一個叫媽媽的年輕貌美的女人帶進孤兒院裡,她口口聲聲說天黑了就會來接我,我點頭說好,深信不疑著她的話,還傻呼呼地搬了個小板凳坐在門口等待著,很可惜我等待了幾百幾千個夜晚,過著艱苦難受的日子,卻一直沒能等到她再在我面前出現……
我現在很擔心鄭賢耽在我這裡摔了一跤後會不會永遠都不再相信愛情這玩意,而我這個有苦衷的人就將成為罪魁禍首。
想到這裡,我突然有勇氣把一些一直不敢提及的話題說出來。
嘆了一口氣,我伸手回攬住鄭賢耽的腰,有些無奈地說:“好吧,我承認我喜歡你,而我之所以不接受你,是因為我不清楚你究竟喜不喜歡我。”
鄭賢耽抬起我的下巴,迫使我對上他灼熱的視線,認真地說:“你覺得我還不夠真摯嗎?”
“……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搖搖頭,說:“還記得我之前問過你喜歡失憶前的我還是失憶後的我嗎,或許我表達得還不夠明顯,今天我再問一次——你是喜歡布亦般還是我?”
鄭賢耽微微疑惑地皺起眉毛:“為什麼這樣問?你不就是布亦般,布亦般不就是你嗎?”
我咬了咬唇,鼓起勇氣說:“我不是布亦般,我只是一個陌路的靈魂,在布亦般的身體裡寄住了三年罷了。”
鄭賢耽有些無奈地看著我,說:“不要跟我開玩笑,我現在很認真。”
“我也很認真!”我大聲吼出,然後緊緊地握住他的手心,說:“不要不相信我,我現在說的每一個字都比珍珠還真,你洗乾淨耳朵好好地聽著。”
不給鄭賢耽任何插話的機會,我接著說:“或許你還不相信我,我可以舉一些例子向你證明——之所以說三年前的高燒讓我失憶了,是因為我根本就不知道你跟布亦般以往發生的事,為了不讓你發現破綻才這樣說的;布亦般雖然性格活潑,但其實還算乖巧,像她這種天真無邪的小姑娘怎麼可能在網上發表少兒不宜的文章,更不可能有膽量追求自己的班主任。或許你只是覺得布亦般受環境影響而逐漸改變,但其實真正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