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一天,花紅從花蕾那裡拿來了二十萬,然後我們倆開著轎車來到了楊凱的汽車維修店,讓他跟著我們一起去二手車市場幫著售賣花紅的轎車,畢竟他是做汽車維修的,至少要比我們懂行,在楊凱的幫助下,花紅的轎車賣了五萬兩千塊錢。回來的路上花紅說:“表哥,我給你介紹一個女朋友吧。”

“謝謝,不用了,我已經有女朋友了。”楊凱說。

“你啥時候交的女朋友?”我詫異的問。

“快一個月了。”楊凱說。

“有機會帶出來讓我們看看。”我說。

“你們倆都認識。”楊凱說完,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他接著說:“她就在秋陽的手機店裡上班。”

“難道是花甜?”我猜測說。

“不是,是王曉曉。”楊凱說。

“有眼光,王曉曉是個難得的好女子,你們倆咋認識的?”我說。

“一個月前,”楊凱給我們娓娓道來了他和王曉曉的故事:“有一次我到快遞站取包裹,王曉曉翻找了好長時間也沒有找到我的那個包裹,她查了一下那個包裹的途經,確確實實已經進入到了那個快遞站。由於一時沒找到,她安慰我不要著急,如果真的找不到,她就上報給秋陽,會給我相應的賠償。看來她是不知道秋陽和我的關係,我說別說這幾十塊錢的東西了,就是幾百幾千塊錢的東西也不用賠償。她說她第一次遇到我這麼好說話又大方的人,就是那次我給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過了兩天她不經意間在一個角落找到了我的那個包裹,然後她給我打電話,又親自送到了我的店裡,還當面向我道了謙,不得不說秋陽真是招了一個非常優秀的員工。後來但凡有我的包裹,她都會親自給我送過來,過了兩個星期左右我發現我喜歡上了她,我感覺她對我也有點意思,於是我決定送給她一件禮物嘗試追求她,思來想去我在網上購買了一條金項鍊,收件人寫上了她的名字,但我並沒有事先告訴她那條金項鍊的事。她真是個絕頂聰明的女子,金項鍊收到以後她沒有懷疑是不是誰寫錯了收件人或者商家誤發了包裹,而是首先想到肯定和我有關係。過了一天她再次到店裡給我送包裹時,我看到她戴上了那條金項鍊,她放下包裹問我金項鍊好不好看,我點點頭說好看,然後我故意詢問是她自己買的還是誰送給她的?她微微一笑說是她男朋友送給她的,她說罷羞澀的低下了頭,那一刻我明白了她話裡的意思,我不假思索地把她抱在了懷裡,就此我們倆確定了戀人關係。”

“你真是好福氣,能攤上這麼好的女朋友,以後要好好待她。”我說。

“她真的很好,給她買過那條金項鍊之後,她讓我以後不要再給她亂花錢了,她說她又不是愛慕虛榮的女孩子,與其把錢用在花裡胡哨的禮物上還不如把錢用在店裡的生意上。平時我們倆約會就是在平水鎮隨便逛逛,吃吃路邊攤,花費很少的;有時她給我送包裹,還會順便給我帶點水果啥的。”楊凱說:“我簡直是撿到了一個寶貝。”

“其實每個女人都是寶貝,就看男人會不會珍惜了。”花紅若有所思地說。

我明白花紅這句話是另有深意的,因為她和秋陽成了秋菊莊的笑柄,莊裡人說她不知廉恥勾引小叔子,簡直就是現代版的潘金蓮;又說秋陽穿了被人扔了兩次的破鞋,還有人由此推理說這叫上樑不正下樑歪。花紅倒是沒有把莊裡那些嚼舌根子的人當回事,她說嘴長在別人身上,別人想怎麼說都無所謂,她要和秋陽一起把生活過得紅紅火火,這樣一來我們全家人在莊裡自然就有了面子,到時候讓他們羨慕都來不及。正是因為花紅有了這個信念,所以她才不遺餘力的湊夠六十萬,把手機店和快遞站保下來,從這些來看,花紅確實可以稱得上寶貝。

其實花紅和秋陽算是兩情相悅,去年相親時如果不是秋立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