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戮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於杜,財物入於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

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則賜食,出則乘輿。御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廄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不忠者無名以立於世,臣請從死,原葬酈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胡亥大說,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而不暇,何變之得謀!”胡亥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法令誅罰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眾。又作阿房之宮,治直、馳道,賦斂愈重,戍徭無已。於是楚戍卒陳勝、吳廣等乃作亂,起於山東,傑俊相立,自置為侯王,叛秦,兵至鴻門而卻。李斯數欲請間諫,二世不許。而二世責問李斯曰:“吾有私議而有所聞於韓子也,曰‘堯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採椽不斫,茅茨不翦,雖逆旅之宿不勤於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糲之食,藜藿之羹,飯土匭,啜土鉶,雖監門之養不觳於此矣。禹鑿龍門,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決渟水致之海,而股無胈,脛無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於外,葬於會稽,臣虜之勞不烈於此矣’。然則夫所貴於有天下者,豈欲苦形勞神,身處逆旅之宿,口食監門之養,手持臣虜之作哉?此不肖人之所勉也,非賢者之所務也。彼賢人之有天下也,專用天下適己而已矣,此所貴於有天下也。夫所謂賢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萬民,今身且不能利,將惡能治天下哉!故吾原賜志廣欲,長享天下而無害,為之柰何?”李斯子由為三川守,群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弗能禁。章邯以破逐廣等兵,使者覆案三川相屬,誚讓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盜如此。李斯恐懼,重爵祿,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書對曰: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己,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為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蹠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尋常之利深,而盜蹠之慾淺也;又不以盜蹠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隨手刑,則盜蹠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尋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牧其上。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傄捕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於聖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聖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於朝,則荒肆之樂輟矣;諫說論理之臣間於側,則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