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南鑼鼓巷95號院,並且我答應你,沒有你的允許,我絕對不會回到四合院。”

林棟注意到了,秦淮茹那滴溜溜亂轉的大眼睛,他知道她肯定有自己的打算。

但對於他來說,這些都不重要了。他已經不是之前的林棟,他會把一切危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只要秦淮茹和易中海被放出公安局,那麼就是他採取行動的時候。

於是,在王華的見證下,林棟和秦淮茹,同時寫了一份保證書和諒解書。

保證書規定,秦淮茹在離開派出所後,必須搬離南鑼鼓巷95號四合院,終身不得搬回,除非得到林棟的允許。

否則,如果秦淮茹出現在95號院,她將自願賠償林棟1000元錢,作為林棟諒解她的條件。

雖然林棟知道這份保證書,在法律上沒有效力,但他也知道王華不知道這一點。

因此,秦淮茹在簽訂保證書時,還是小心翼翼的。但對林棟來說,只要秦淮茹簽了字,給她吃個定心丸,等她出去後也會更加放心。

一切事情結束後,林棟看著王華把兩份諒解書封存,準備去法院提交。

林棟於是興奮地對王華問:“他們兩個什麼時候能出來?”

王華對林棟的興奮感到有些詫異,但還是回答道:“基本上3到5天,因為今天是週三,我估計他們下週一下午被放出來的可能性比較大。

畢竟,週六週日不可能給他們辦理手續。”

林棟聽到這個回答,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他知道,只要秦淮茹和易中海走出公安局的大門,一切都將按照他的計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