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時,一群人一擁而來。

還有人,奔走過去,給其他人傳遞訊息。

可以用“奔走相告”來形容。

顯然都是來縣衙處理公務的。

陳力注意到,這些人,他之前見過,多是那些進城的流民百姓,商人。

他並未直接處理事務。

而是吩咐師爺:“你讓他們排隊,逐一處理。你先受理,有處事不決者,再告知於我。”

便帶著鐵屍和金傀,來到大堂之上坐定。

鐵屍手持長槍,金傀手按寶劍,二者往那裡一站,加上陳力一身縣令官袍,生生震懾住那些人。

便逐一排隊,處理事務。

其實也簡單:多是一些加蓋縣令官印的事情。

縣令有三樣東西,乃是身份的象徵。

一是官袍。身著官袍,便是一縣之主,一縣之父母,庶民見了要跪拜行禮。

二是聖旨。聖旨乃是縣令受任的證據,上有寫某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任職某地縣令,任期滿,回京述職。

三是官印。官印,加蓋文書,通關文牒,諸多事務,皆有用到。

這個時代,因為沒有“身份證”這種東西,普通人出門,需要一個最核心的東西,即:路引。

沒有路引,便是流民。

到了某地,就相當於沒有身份證,辦不了住宿,買不了東西,賣不了貨物,打不了工,只能去做黑工。

而路引,分了好幾個級別,若是單人出行還好,只需里長之流,加蓋公印即可。

可若是多人出行,如鏢局走鏢,商隊走商,超過十人,那便需要縣令加蓋官印。

這也是為了防止山賊流寇,喬裝打扮,偷襲城池之類的。

畢竟這個時代,訊息極其閉塞。

這些人,便是來辦路引的。

事情不復雜。

觀察了一會兒,見師爺能處理,陳力便不再過問。

而是將目光,落到縣衙門外,一群“流民”身上。

這群流民,一個個衣不蔽體,面黃肌瘦,兩眼無神,看得出,餓得不行了。

之前他見過的那兩具屍體,就是來自這群人。

他們是來“賣身”的,乃是因為村子受了災,活不下去了,所以全村的人,準備集體“賣身為奴”。

大唐律法,良民賣身者,需縣令稽核,加蓋縣印。

這主要是為了防止逼良為娼、逼民落草的事情發生。

畢竟不論在哪個時代,“人口”,一直都是資源,而世家門閥,若是過多的把持人口,便會養奴為患,最終形成私兵,謀反叛亂。

故,不到萬不得已,絕不允許良民為奴。

:()我有一爐,煉屍,煉詭,煉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