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作者已死(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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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小樣發過來了。
林儲言一個人在公寓裡點開,默默聽完了一整首。
阮星語唱得非常好聽,好聽得讓他有點恍惚,彷彿只是在某個普普通通的夜晚在網易雲開啟了這首歌,但截然不同又同樣美妙的音色提醒他一切都變了。
林儲言用力捏了捏手指,此刻他是真心希望系統給的作品都能在藍星大放異彩,不會被他這個娛樂圈小透明所埋沒。
林:“很好聽,謝謝。”
“謝謝?”
“好歌也需要對的人來唱,你就是那個對的人。”
阮星語看著訊息,嘴角揚起,眉眼彎彎。
被誇了呢。
……
接下來的事情就比較簡單了,林儲言又加了製作人鄭海的微信,雙方一拍即合便準備簽訂合同,不過林儲言也提出了兩個要求。
一是《類似愛情》必須作為阮星語新專輯的主打歌發行,這一點也算是給系統任務再上一層保險。
二是拒絕一次性買斷,選擇透過版稅收入的方式進行分成。
鄭海那邊很爽快地全都答應了。
《類似愛情》作為主打歌也不是不可以,至於版權能買斷當然更好,但能被阮星語收走的歌曲,大部分也都是選的版權分成模式。林儲言提的倆要求都很好配合。
很快,愛樂網那邊就發來了簡訊提醒。
【您有一份簽約合同待確認……】
林儲言登入愛樂網,點開。
【歌曲版權許可協議……】
【本合同為電子合同,版權保護平臺:愛樂網……】
,!
【是否確認?】
點選確認。
林儲言和天星娛樂籤的是10年的合同。《類似愛情》的10年使用權一共是50萬,10年後版權自動收回,不過阮星語有歌曲的優先使用權,只要天星買得起,阮星語也沒塌房,天星就有權優先和他續簽。
至於歌曲的分成則比林儲言想象中要複雜很多。
一般來說詞曲創作者、歌手、唱片公司、音樂發行商、版權代理商,都要拿走各自的一部分,實際操作中甚至會涉及到更多利益分配者。好在林儲言一個人包辦了作詞作曲編曲,能拿到的分成比例也挺高了。
最終定下的是商演部分林儲言和天星娛樂二八分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收益則是四六分。
林儲言對此表示很滿意。
至於鄭海邀請他過去指導錄音的事情則被他再次婉拒了。
倒是他們提出的“配合阮星語新專輯的宣傳”這塊可以研究一下。
阮星語的新專輯其實一直都在做預熱,每次錄製好新歌都會把訊息放出去,不斷抬高期待,這次也不例外。
天星的想法是要把主打歌的美學概念打出去,同時把他這個新人詞曲家作為噱頭營銷一波。
林儲言打算開個林默小號好好配合一下。
天星那邊很貼心地幫他走了個後門,新開的微博賬號馬上多了個“詞曲創作者”的認證身份。
第二天上午,來自天星的宣傳就開始了。
天星娛樂官方微博:
“很開心和大家分享一個好訊息,星星阮星語 新專輯的最後一首主打歌已經在錄製中,大家可以開始期待了!感謝詞曲家林默 老師專門為星星量身定做的《類似愛情》。”
看人家多會說話。
《專門為她量身定做》
而阮星語那邊的新微博什麼也沒說,只是曬出了一張手寫卡的照片,上面只寫著一句:
“我在過馬路,你人在哪裡?”
然後在評論裡寫了一句:“謝謝林默 。”
林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