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他的說理,就故意推辭說我還有要事,這回此公就發起了明顯的“混帳”,他不容我再說話就硬要推著我出家門。看他如此“霸道”,我也就無話可說了,隨即順手拿起外套便隨他走出院門。一路上我向他詢問那日“戰爭”的詳情,這傢伙倒嘻嘻哈哈的給我賣起了關子,我一看他這般情景,又就故意找藉口說我不去了,他一聽我故做推辭,也就變得老實了起來。經過他對我不太詳盡的訴說,我已經大致知道了那日“戰爭”的起因,原來此公前一段日子,同其他幾位好友在一家飯店AA制吃喝,花了幾十塊錢,其妻知道後時常多有抱怨,此事在我看來也屬正常。農村婦女大多“心小”,其實也不能這麼說,主要原因是農村人掙錢不容易,很自然的老婆家就心疼那無辜花費的銀錢。事過數日其妻仍是嘮嘮叨叨個不停,此公就覺得該收拾一回自家老婆了。後來,喝醉酒發酒瘋找茬打老婆就是很自然的事了,還美名其曰婆娘家是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言外之意是自家的老婆早該修理修理。按照這樣的推理,那日晚間的“夫妻戰爭”也就不難解釋了。

正說到高興處,倒不知不覺間到了好友的岳父家,既然已到達此行的目的地,我倆都心有靈犀般的閉上了自己的烏鴉嘴。待我二人來到他岳父家中,見他媳婦正在生火做晚飯,其岳父不在家中,岳母大人坐在炕頭戴著眼鏡正在修補襪子。其妻見我自然是噓寒問暖,而對自家的男人則是見而不問,我見此情景不由得覺得好笑,也感到有幾分滑稽。話歸正傳,我可不敢忘了此行的正事——來當說客(替好友接老婆回家),所以就故做和氣地給好友的岳母說好話,這位五十多歲的岳母大人倒是明理之人,但人家要問問那天是為何事要與自家的女兒打架。站在我身後的好友,經自己的岳母大人這麼沒準備的一問,平時愛嚷嚷的他倒一時沒了話題,不過這也見怪不怪,誰讓自己做下了沒理的蠢事呢!所以好友就只是默默的站在那裡,靜靜的等待著岳母大人的教訓話。我一見這尷尬的局面,就趕快插話為好友解圍,不過,明理的岳母倒沒有難為自家的女婿,只是說讓他回家好好的反省反省,我一聽這話,就又忙著同做晚飯的好友老婆商量,看人家是不是肯回去,沒想到這個女人居然毫不客氣的回答我說沒門。

好友和我各碰了一鼻子灰,我們倆垂頭喪氣的行走在返回家的村路上,這時一彎明月已掛上了天空,我倆行走的影子在地上不時的移動著,好像地上有塊黑布在晃動,好友在上衣口袋裡掏出了兩根“蝴蝶泉”,隨手的替給了我一根,然後用打火機熟練的把煙點著了,我問他此時有什麼感受,他猛抽了一口煙答道“我也他媽的說不清,反正是後悔那天不該打自己的老婆。”我一聽他這話就開心的說道“明天我還陪你來捱罵接老婆。”好友噗嗤的笑笑也沒有再說什麼。後來,我自己常在沒事的時候思考好友身上的這件事,這樣一來就總結出瞭如下的一段話:夫妻之間在一個屋簷下生活過日子,不能說永遠就沒有磕磕碰碰,但這要分什麼事。總之,不能因為男方無辜就借喝醉酒,而故意同自己的老婆發動“夫妻戰爭”,也更不允許“強者”的一方無辜的對“弱者”實行武力,因為這是違背最起碼的人性。我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為打老婆的事件而打抱不平,只有一句是可以表示我的心態的,那就是:夫妻之間應和睦理解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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