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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院看到新聞報導,意識到社會輿論可能影響到陪審員判決的時候,一切已經晚了。
即便重新選擇陪審員,但《亂世佳人》造成的影響很難抹除。
這就是彼得遜律師的打算,他鑽了法律的一個空子。
他並沒有和陪審員接觸,但社會輿論間接的影響了陪審員,從而影響最終的判決結果。
在1922年1月25日,過兩日就是農曆新年了。
波士頓地方法院對林子軒起訴季鴻明的案子開庭審理,今日將做出宣判。
律師做最後一次陳述。
季鴻明的律師對林子軒一方試圖透過庭外因素影響陪審團做出強烈抗議,認為這樣做有違法律的公正。
並把林子軒說成是一個透過強權欺壓善良之人的惡魔。
法官也提醒陪審團只能以法庭上的證據作為唯一判斷標準,不能受外界因素影響。
彼得遜律師則從文學寫作的方面證實林子軒的寫作才華,而季鴻明只發表過一些亂七八糟的文學評論,根本不具有寫出《老人與海》的能力。
陪審團的12名成員進行秘密商議。
陪審團採取的是多數原則。
一般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求至少有9名陪審員達成一致意見,才能形成裁決結果。
也就是說,如果有9名陪審員認為林子軒有道理,就會做出對季鴻明不利的判決,反之則會判決季鴻明獲勝。
在法庭選擇陪審員的時候,首先是與案子有關的人員,包括與原告或被告有關聯的人不得入選。
法官為了公正,他會從選舉站的投票名單或者電話號碼本上隨機選擇。
在初選之後,還有一次嚴格的篩選,主要是剔除一些由於環境和經歷所造成的有心理傾向的候選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斷。
在林子軒的案子上,如果按照法庭上展示出來的證據,季鴻明無疑更具有說服力。
畢竟他擁有英文草稿,而林子軒只有中文手稿,在美國人看來,中文他們又看不懂,不具有證明效力,也可能是林子軒翻譯季鴻明的作品。
有關筆名的爭論具有極大的迷惑性,可漢語拼音是什麼?能吃麼?
至於季鴻明和林子軒的說辭,各有各的道理,但季鴻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這些美國人是從波士頓本地隨機選擇的,不是都具有大學教育背景,也可能只是普通的工人,對於文學上的事情根本搞不清楚。
他們判斷的標準更多的是依靠直覺。
而季鴻明的律師把林子軒塑造成了一個有錢有勢的惡霸,很容易引起陪審員對於季鴻明的同情心。
當然《亂世佳人》對陪審團也有一定的影響,這說明林子軒有寫作暢銷小說的能力。
這是一場心理的較量。
陪審團的成員爭論不休,從上午到下午,還是沒有結果。
在陪審團中,有八人支援季鴻明,另外四人支援林子軒,達不到九人的多數。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陪審團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討論,仍然無法調節分歧做出裁決,這樣的陪審團稱為&ldo;死結陪審團&rdo;,此時被告可以請求法官直接判無罪,原告也可以請求重新審判此案。
終於,其中一名白人改變了立場,支援季鴻明。
他改變立場的理由是《亂世佳人》對於美國南方社會的描寫不實,按照後世的說法就是三觀不正。
他不會把這個理由說出來,但這個因素的確影響到了他的判斷。
彼得遜律師沒有想到,波士頓是一座北方城市,在這裡生活的都是北方人,《亂世佳人》的出版可以證明林子軒的寫作才華,也能引起北方人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