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婧雅點了點頭。

她看著黎默挺拔的後背,又直又長的雙腿不停的向前邁著,那步子完全不像是去危險的地方,倒是向去花園散步。

黎默坐上車的時候,他頭朝著窗外,完美俊逸的臉上,細碎的長髮覆蓋在光潔的額頭上,即長又翹的睫毛,睫毛下褐色眸子的視線穿過玻璃,一直看著那個站在路中間站著的女人,對方也一直靜靜的看著自己這輛車的方向。

他又摸了摸手上的黑金尾戒。

“這是個外表柔弱內心強大的女人!”

這是黎默給林婧雅的認識。

林婧雅就那麼靜靜地看著一輛接著一輛的車子開走了。只剩下黎默留給她的那一輛車子,她緊緊地握緊手中的鑰匙。

環顧了四周漆黑的一片。沒有看到任何其它人的身影,她稍微的鬆了口氣。她怕那些人會殺個回馬槍。

快速的向車子的方向移動著。

開啟車門,點開火,車子就像是脫了韁的野馬快速的奔了出去。

穩穩地握住方向盤,面色蒼白和臉上透露著疲憊但是她的眼睛裡卻充滿了對生命的生機。

只要活下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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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禹程坐在噴泉旁邊的休息椅子上,面無表情的看著地上,周圍喧囂的環境顯得他有些格格不入,即使已經午夜了,這個地方卻依然人潮擁動著。

朗克說,這裡是林婧雅消失前最後待過的地方。

他開啟被握緊的拳頭,一枚漂亮的戒指呈現出來。

本來是戴在他無名指上的戒指不知何時被摘了下來。他伸出了自己的左手修長白皙的手指拿起戒指,右手伸直,他慢慢地套在了自己的無名指上。

方禹程一直覺得他和林婧雅有很深的羈絆。雖然他不知道那種羈絆是好是壞?!

三年前,就在一天之類,她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式出現在他眼前。

那天,他開車去公司,等紅綠燈時,他無聊的望著窗外,就看到有個人獨自一人手裡提著一個保溫杯,穿過斑馬線。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有些詭異的,那個十字路口難得的就只有他一輛車,而過馬路的人也只有她一個。

他沒有很清楚她長什麼樣子,但是他可以從對方行色匆匆得樣子可以看出來,對方很著急。

這就是他們的第一次見面,也可以說是方禹程單方面的知道林婧雅的存在。

第二次見面

是在一家餐館裡。

方禹程那個時候和父母吵的很厲害,即使再怎麼不喜歡外面的食物,他也不想回去吃飯。

從來沒有去過小餐館的他,難得的隨便找了個小餐館走了進去。

他前腳剛踏進去,對方便跟著他身後進來了。

對於過目不忘的他,一眼便認出了那個拿著保溫盒的人就是她。他看著她微笑的熟練的跟老闆娘和服務員們打著招呼,看到她放下東西便鑽進了廚房,聽著老闆娘和服務員說這個孩子是多麼努力多麼辛苦,從大一開始就已經來這家店工作了。四年的時間從洗碗工、服務員、大廚助理變成了有自己招牌菜的廚師。

後來大概是老闆娘看方禹程的穿著打扮,知道他不是什麼簡單的人物,把他請到了小包間用餐。

他也不知道他當時是怎麼想的,反正他把她所有的招牌菜都點了一遍。

這個好像是有提成的吧,他記得老闆娘說,那個女人想要見見他這個光點了她菜的人。

不過被他拒絕了。他覺得完全沒有必要。但是當他吃完後,他就開始後悔了。

“味道真的很不錯,如果不加我討厭的蒜就更好了。”方禹程難得的遇到自己滿意的飯菜。自從跟家裡鬧翻後,他再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