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洩露出來。

在席中齊先生說:「也許大妹會不捨得香港。」

姐透露心聲,「我有什麼不捨得?我在此地又沒有做過什麼光宗耀祖的事。」

是的,對她來講,這裡代表失意。

我想她會毫無留戀的走。

自從那次會面之後,我才鬆口氣,姐與我的一段恩怨,也到此為止了。她如今的身份那麼矜實,自然不會像亡命之徒,四出惹事。

我問振元,「我是不是很討厭?為什麼連親姐姐都不喜歡我?」

「我喜歡你,不就夠了?」

「不夠。」我搖頭,「你老老實實對我說,為什麼那麼多人要我好看。」

振元說:「我不知道,世人僧人富貴嫌人貧,被人憎好過被人嫌,你不可能贏得全世界。」

我無奈。

這次我與振元到外國,主要還是要與他女兒見面。看樣子姐的婚姻比我的更單純,所以,她那個時候,何必眼紅。

我們動身前一日,小朱打電話給我,說他要結婚了。

我數數日子,至多隻有三個月,「這麼快?」

「是的,走得久了,互相看穿了,但覺千瘡百孔,都給不了婚。」

他有他的一套理論。

「我大姐也要結婚了。」我說。

「我聽說是。」

「你們都比我結得快呢,」我說:「當初還為我結婚看不過眼,小朱,當心我把你的事說給令未婚妻聽。」

他抱歉的笑,「你大人有大量。」

「我不是量大,我是精力差。」

我掛了電話。跟人歪纏,是要精力的。

我與振元終於動身了。

真是感慨,這半年來,那麼多人要我死,要我的名譽掃地,要破壞我的婚姻,為的是什麼?頂多我做人囂張一默罷了,那些人便要拿我就地正法。

我、永遠不會與姐姐成為好朋友,我是個記仇的人。

到了美國,見到振元的女兒。

她是一個刁蠻的女孩子,對我不瞅不睬,雖然不用同她一起生活,也令人好不失望。

我沒有同性緣,女人都不喜歡我。

振元說:「有利害關係時才不喜歡你。」彷彿我應當慶幸的樣子。

蜜月中夾著一個賭氣的孩子,特別不開心,簽來離開美國,進入歐洲境界,才玩得高興起來。

我對振元很忍耐,木已成舟,自己挑選的丈夫,況且到底他的優點很多,不能事事計較。

玩了兩個月,回到家中,母親說姐姐與齊某也動身到美國去了。

分明是避開我們。

母親說她沒想到一年嫁掉兩個女兒,老懷大慰。

我推開姐姐的房門,多年來第一次走進去。

小小的床,小小的梳粒治,收拾得很乾掙,但不知怎地,就是有股寒酸的味道,書架上有幾本小說,像煞那種小家碧玉的臥室,花瓶還有幾枝謝了的蘭花,旁邊有幾張照片。

老實說,在這間房子裡過一輩子真是非常難堪的事,雖說茶飯不愁,但人不比畜牲,人有奢望。

我為她難過,在這種環境裡,人會漸漸絕望,繼而心胸狹窄,做出一些非常理可以推測的事來。

現在她應該沒事了。

我掩上了房門。

我離開家,開車去接振元。

正式做人家的妻子。我想,從此過著謹慎的生活,比不得以前自由自在,肆意活潑。

其實結婚的最好年齡是像姐姐那樣,三十多點,一切都定了型,可以毫無顧慮的開始新之一頁。

我都不知她為何會妒忌我。

其實我羨慕她才真。母與女我一直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