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的第一天,他對她,這麼說。

而那個孩子,她不久後見他時,他剛結果了一個俘虜,正把鉛筆從屍體的後腦拔出。削尖的筆頭,滴著豔紅的鮮血。

他見到她,笑著打招呼:“嗨。”她也說:嗨。

他走後,她踱到那具屍體旁邊,俯身,撥開毛髮,仔細觀察那致命的傷口。堅硬異常的腦殼下方,與脊椎的連線處,唯一的一處軟骨,刺出一個血窟窿,冒著汩汩血腥。

女孩子的肌理,緩慢刻進嗜血的基因。然而,面對學校,她始終望而卻步。

鎮上唯一的一所與英國聯合辦學的子弟學校,原本,只接收當地的白人孩子。首領說:“雛,你得去上學。”她服從命令,卻並不樂意,上課打瞌睡。

週末,她坐半小時的輪渡,回到本營。首領把她叫到書房。

他在練字。

毛筆字,揮毫潑墨。

雛已經知道,隔著山,隔著水,對面的國家……首領喝他們的茶,寫他們的字。

“為什麼在學校不好好唸書?”

他說話,將她飛遠的思緒拉回。

“唸書,沒有用。”她回答。

首領對她好,她已經開始驕縱,卻不自知。3

“過來。”

首領說。

她過去。首領坐在木椅上,她站在他身旁,他摩挲她發頂,眼睛與她平視。

“唸書很有用。”

“……”

“你要學會外國話。中文,英文,法文。學會,學好,還要說得地道。”

她不明白。於是他換個方式,循循善誘:“知道炸彈嗎?知道雷嗎?”

她點頭。

“喜歡嗎?”

她點點頭,想到阿爸被炸得粉身碎骨的樣子,又搖頭。

“數學,物理,化學,你要學,要掌握。學好了,你做的雷,炸死敵人。學不好,死的就是自己。”

她的眼神說她已經明白了。於是,他把手從她細軟的發頂拿下來。

“好了,出去吧。以後上課,別再打瞌睡。”

她愣住,抬頭看站起來的男人。

高大的男人。

她一直覺得他是不一樣的。不一樣……不粗鄙,有學識,白臉孔,白牙齒,眼睛像深潭的水,安靜澄澈。

在他之前,她所見的男人,都是鎮上的。那些人的眼裡,泛出的都是血光。他們簡單卻粗鄙,和阿媽搶配發的糧食和精鹽。

他,不一樣,不一樣。

而且,你看,他多厲害,他竟然知道她在打瞌睡。

她不懷疑,男人有一雙隨處可在的眼睛,觀察她,糾她的錯,神一樣地存在著。

不需要美麗

雛喜歡槍,喜歡精確制導的炸彈。掌握在手裡,是滿滿的安全感。

可是,她為自己的喜好而受盡皮肉之苦。

這一次,她隨長輩出任務。

殺一個人。

那一個人,曾經是朋友,首領都尊稱他一聲:拉瑪將軍。

可現在,不除掉,不行。拉瑪將軍與北方武裝私自交易,以高純度毒品換走大量先進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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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潛進他的宅邸。她負責解決保鏢,並留下嫁禍的證據。長輩負責接近目標人物——拉瑪將軍的臥室。

除了首領,沒有人知道,她異於常人的聽覺神經。即使是消音手槍,隔著一道門,也聽得清楚。

任務之前,首領這麼說:“看見你們臉的人,都不能活。我們和他們,之後還要合作。”

她之前見過長輩殺人。從特製的戒指裡抽出鋼絲,繞在敵人脖子上,兩圈,兩頭勒緊不放,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