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逸待勞”是三十六計中的第四計。

從字面意思來講,就是讓自己處於安逸、休整的狀態,等待疲憊的敵人,然後再出擊戰勝對方。這一計強調的是掌握作戰主動權,使敵方處於被動。

其核心是先使自己佔據有利的態勢。例如,在軍事對抗中,我方提前佔據有利地形,物資準備充分,士兵得到良好的休息。此時,我方就能以一種比較從容的狀態等待敵人。敵人長途跋涉或者經過連番激戰後,體力消耗巨大、士氣低落,我方再瞅準時機發動攻擊,就能比較容易地打敗敵人。

歷史上有很多以逸待勞的戰例。比如,三國時期的夷陵之戰,劉備為給關羽報仇,親率大軍伐吳。東吳陸遜奉命迎敵,他面對氣勢洶洶的蜀軍,並沒有急於出戰,而是選擇堅守。劉備軍隊長時間在東吳境外,補給線拉長,士兵疲憊不堪,士氣也逐漸低落。陸遜看準時機,用火攻的方式大破蜀軍,這就是以逸待勞的典型應用。

“以逸待勞”和“欲擒故縱”是兩種不同的計謀。

“以逸待勞”重點在於讓自己處於優勢的休養生息狀態,等待敵人疲憊後再出擊。己方是先儲存實力,使對方在勞累、消耗中露出破綻,是一種後發制人的策略。就像在體育比賽中,一個隊伍先做好充足的準備活動,儲存體力,等對手在前面的賽程中體力消耗過度,再發力超越。

而“欲擒故縱”是故意先放開敵人,使敵人放鬆戒備。這一計的關鍵是看似放縱對方,實則是為了最終更好地擒獲對方。比如在追捕罪犯時,警方可能會故意放鬆追捕的力度,讓罪犯產生錯覺,認為自己已經安全,從而露出馬腳,最終警方就能更容易地將其抓獲。

總的來說,“以逸待勞”是等待敵人變弱再攻擊,“欲擒故縱”是先讓敵人放鬆警惕後再進行抓捕或攻擊。

“以逸待勞”之計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孫子兵法·軍爭篇》。書中提到:“以近待遠,以佚(通‘逸’)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孫子兵法·虛實篇》也有類似說法:“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飢之,安能動之。”但關於最早在具體戰役中的應用存在多種說法,其中較為典型的有以下幾種:

1. 齊魯長勺之戰:公元前684年,齊桓公命大將鮑叔牙率軍攻打魯國,魯莊公和大將曹劌率軍迎戰。齊軍士氣高昂,一見到魯軍便立刻擊鼓衝鋒,曹劌制止魯莊公迎敵,讓魯軍穩住陣腳,嚴陣以待。齊軍兩次衝陣都未成功,到第三次時,齊軍將士鬥志鬆懈。此時曹劌讓魯軍出擊,大敗齊軍。這一戰例中,魯軍在養精蓄銳後攻擊疲憊的齊軍,體現了“以逸待勞”的思想。

2. 吳楚之戰:春秋時期,吳國和楚國交戰,楚國多次挑戰,吳國堅守不出,養精蓄銳,等待時機。楚國軍隊疲憊不堪、士氣低落時,吳軍趁機出擊,大敗楚軍。這也是“以逸待勞”的一種體現。

這些戰例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以逸待勞”的戰略思想,但由於古代戰爭的複雜性和歷史記載的侷限性,對於具體哪一場戰役是最早最典型的“以逸待勞”應用存在一定的爭議。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以逸待勞”的思想在古代戰爭中被廣泛應用,併成為了一種重要的戰略策略。

在現代商業競爭中,“以逸待勞”之計有許多巧妙的應用。

例如,在網際網路行業,一些新興的社交軟體剛推出時,市場上已經存在競爭對手。這些新軟體不會急於大規模地推廣和燒錢搶佔市場,而是先最佳化自身的功能。像注重使用者體驗,完善隱私設定、聊天功能等。它們以一種低調的姿態,等待競爭對手因為頻繁更新、大量推廣而出現使用者體驗不佳、資金緊張或者內部管理混亂的情況。當對手露出破綻,比如軟體出現漏洞或者使用者大量流失時,新興社交軟體再憑藉之前積累的優勢發力,以優質的服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