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借刀殺人(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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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刀殺人”是三十六計中的第三計。
這一計的核心是自己不直接出面,而是利用別人的力量去消滅敵人。關鍵在於巧妙地藉助第三方的力量,比如盟友、敵人的敵人等,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例如,三國時期,禰衡很有才華但為人傲慢。曹操想殺禰衡,卻不想落個殘害人才的惡名。於是他把禰衡送到劉表那裡。禰衡到了劉表處,依舊傲慢無禮,劉表也難以忍受,又把禰衡送到黃祖那裡。最後禰衡被黃祖所殺。曹操在這裡就是使用了“借刀殺人”之計,自己不出手,藉助劉表和黃祖之手除掉了禰衡。
此計在競爭、對抗等諸多場合都可能被用到,使用這一計時需要準確地把握各方關係和利益,巧妙地引導局勢,讓第三方在不自覺中為自己所用。
“借刀殺人”在以下場景有應用:
商業競爭
- 在市場競爭中,企業A和企業b競爭激烈。企業A得知企業b和企業c在原材料供應上有矛盾。於是企業A有意向企業c透露企業b正在計劃一些對c不利的商業策略(可能是虛構或誇大的)。企業c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就會採取措施針對企業b,比如提高原材料價格或者中斷供應,企業A就藉助企業c的力量打擊了企業b。
- 某公司推出一款新產品,想要打壓競爭對手的同型別產品。它可以藉助行業內權威評測機構或者有影響力的博主。透過向他們提供自己產品的優勢資訊,讓他們在評測或推薦過程中凸顯自己產品的優勢,對比之下間接指出競爭對手產品的劣勢,從而藉助這些第三方的影響力來打擊對手。
人際關係
- 在一個團隊中,甲和乙有矛盾,甲想要給乙製造麻煩。甲知道丙是一個嫉妒心強的人,且丙和乙在業務上有競爭關係。甲就故意在丙面前誇大乙對丙的威脅,還透露一些乙可能得到獎勵或者晉升機會的訊息。丙出於嫉妒和自我保護,就會採取行動打壓乙,甲則在一旁坐收漁利。
- 在學校裡,學生A想要“教訓”學生b,但又不想自己出面承擔責任。A知道學生b和學生c之間有小摩擦,A就添油加醋地向c訴說b的壞話,激怒c,讓c去和b發生衝突。
以下是一些歷史上成功應用“借刀殺人”計的故事:
1. 曹操借劉表、黃祖之手除禰衡:
- 魏晉時期的禰衡很有才華,但性情剛傲、好侮慢士族。孔融向曹操舉薦禰衡,曹操聽說禰衡的狂名,為了滅其威風,只給禰衡鼓吏一職。結果禰衡當眾裸身擊鼓,反辱曹操。曹操想殺禰衡,但又不想落個殘害人才的惡名,於是將禰衡送到荊州劉表處。劉表也不想擔殺害名士的名聲,又把禰衡送到江夏太守黃祖那裡。黃祖是武將,脾氣暴躁,受不了禰衡的侮辱,最終將禰衡斬殺。曹操和劉表借黃祖這把“刀”,成功除掉了禰衡。
2. 劉備借曹操之手除呂布:
- 公元199年,曹操俘獲了呂布。呂布為求活命,對曹操說若自己歸降,曹操率領步兵,自己率領騎兵,可平定天下。曹操心動,欲下令為呂布鬆綁。此時劉備提醒曹操,呂布曾先後殺害丁原和董卓,不可輕信。曹操聽後便下定決心處死呂布。劉備借曹操之手除掉了曾偷襲徐州、讓自己一度無家可歸的呂布。
3. 皇太極借崇禎之手除袁崇煥:
- 皇太極視袁崇煥為勁敵,又忌又恨又害怕。他深知崇禎帝猜忌心重,難以容人,於是秘密派人用重金賄賂明廷的宦官,向崇禎告密,說袁崇煥已和滿洲訂下密約,所以滿洲兵才得以深入內地。崇禎勃然大怒,將袁崇煥下獄問罪,並不顧將士吏民的請求,將袁崇煥斬首。皇太極借崇禎之刀,除掉了心腹之患。
4. 子貢借吳國之刀擊敗齊國,借晉國之刀滅吳國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