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磚引玉” 是三十六計中的第十七計。

一、含義

此計是指用粗淺的、不成熟的意見或事物引出別人高明的、成熟的意見或事物。就像丟擲一塊磚頭,引來一塊美玉一樣。在軍事領域,它是一種誘敵之術,透過小利去引誘敵人,從而獲得更大的利益;在其他諸多領域,如商業談判、人際交往等場合,也常被用於吸引對方暴露意圖、想法或者引出更有價值的資訊。

二、原文及註釋

原文為 “類以誘之,擊蒙也。” 意思是用類似的東西去迷惑敵人,使敵人懵懂上當。

三、來源典故

唐代詩人的故事(字面來源)

相傳唐朝詩人常建,很欣賞趙嘏的詩。有一次,常建聽聞趙嘏要到靈巖寺遊覽,他就先在寺壁上題了兩句詩。趙嘏來到寺中看到這兩句詩後,覺得詩寫得很好,於是就補了兩句,使之成為一首完整的絕句。而常建的那兩句詩只是起到了一個引導作用,就像 “拋磚引玉” 一樣,這也正是這一計名稱的字面來源。

軍事案例 - 楚軍誘敵

在古代戰爭中有許多應用 “拋磚引玉” 的例子。例如,在春秋時期,楚國的軍隊想要攻打絞國。楚國的大臣屈瑕向楚王建議,可以派出一些士兵,偽裝成樵夫,到絞國的城外砍柴,故意讓絞國計程車兵俘虜這些樵夫。絞國軍隊看到楚軍的這些 “樵夫”,覺得有利可圖,於是一次又一次地派兵出城搶奪這些樵夫,逐漸放鬆了警惕。而楚軍則在絞國軍隊出城的必經之路設下埋伏。當絞國軍隊再次出城搶奪 “樵夫” 時,楚軍的伏兵四起,大敗絞國軍隊。這裡楚國派出的 “樵夫” 就相當於 “磚”,而最終打敗絞國軍隊所獲得的勝利成果就相當於 “玉”。

四、在現代社會中的應用

商業領域

在營銷方面,商家會採用 “拋磚引玉” 的策略。例如,一些商家會先推出一些低價的入門產品(磚),這些產品可能利潤微薄,但能夠吸引大量的消費者。當消費者對品牌和產品產生信任後,商家再推出高階、高利潤的產品(玉)。像電子產品行業,很多品牌先推出價效比高的基礎款手機,積累使用者群,然後推出具有更高配置和價格的旗艦機型。

在商業談判中,談判者可能會先提出一個相對不太重要的條件(磚),以此來試探對方的底線和反應,進而引出對方真正在意的核心利益點(玉),從而更好地調整自己的談判策略,爭取更有利的談判結果。

職場環境

員工在會議上可能會先提出一個初步的想法(磚),這個想法也許不是很完善,但可以激發團隊成員的討論,引出更好的方案(玉)。例如,在產品研發會議上,一名員工提出一個產品功能的簡單設想,透過大家的討論和完善,最終形成一個具有創新性和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功能方案。

如何在談判中運用拋磚引玉的策略

在談判中運用 “拋磚引玉” 策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開場階段

丟擲小利益點(磚)來開啟對話

例如,在價格談判中,你可以先提出一個相對較小的折扣或者優惠方案。假設你是一家產品供應商,對方是採購商,你可以先說:“我們可以在原價格基礎上給您提供一個 3% 的小折扣,作為我們合作的誠意。” 這個 3% 的折扣就是你丟擲的 “磚”,它不會讓你損失太多利益,但可以引起對方的興趣,讓談判能夠順利開啟。

或者在合作條款談判中,你可以先提出一個比較容易接受的服務條款,比如 “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免費的產品培訓服務,培訓時間為一個工作日”。這一服務條款相對來說對自己公司的成本投入不大,但可以讓對方看到合作的潛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