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走的故事麼?”

鄭雋明眼睛笑,“記得,騎土。”

“哎喲。”鄭榆不好意思了,“哥,那個不用記得。”

外面下著雪,三歲的小崽兒坐在炕上裝用功,舉著書一本正經地搞學問。

“馬……馬……”馬了半天,實在認不得,求助哥,“這個念什麼呀?”

鄭雋明看一眼:“騎。”

“噢。”小崽兒重新自信朗讀,“騎土——”

嗯?鄭雋明覺得奇怪,再看一眼,騎士光榮地變成了騎土,感覺下一秒就要在地頭揮舞鋤頭,高呼:俺發誓,俺將畢生忠於小麥,誓死對抗蚱蜢!

“騎土……在……啊大……的米口口裡……”

騎士在巨大的迷宮裡找尋被惡魔抓走的公主。

惡魔在迷宮中佈下了恐怖的迷陣,只有打破迷陣才能救出公主。

騎士找了七十七個日夜,又餓又累,這時他發現了一隻受傷的兔子。兔子說:“求求您,不要吃了我,我可以給您一個問題的答案。”

“什麼問題都可以嗎?”

“是的。”

“我想知道如何找到公主。”

“騎士大人。”兔子送給騎士一束蘆葦,“請您跟隨它,它會帶您找到公主。”

騎士拿著蘆葦走啊走,但依舊一無所獲,他覺得自己一定被那隻可惡的兔子騙了。

但他從沒有一秒放棄過尋找,因為他是公主的騎士,他將畢生忠於公主,至死不渝。

在進入迷宮的第七千七百七十七個日夜之時,他已經瘦得只有一把骨頭,只剩下一口氣。

而外面早已經換了新的王朝,冊封了新的公主,沒有人還記得那位美麗的被惡魔擄去的公主。

但騎士記得。在他瀕死之際,他依舊朝著前方,手向前,胸前是那束早已枯萎的蘆葦。

他已經爬不動,不甘地睜著眼睛。就在這時,一陣風吹來,把蘆葦吹散,乾枯的蘆葦碎屑隨著風向前飛舞。

騎士睜大眼睛,拼盡最後的力氣向前爬去,手指露出白骨,膝蓋流出鮮血,他的血肉匯成一條道路,他向前爬啊爬啊,早已沒有了騎士的榮光,卻有著最純潔的騎士之心。

終於,在蘆葦飛舞的盡頭,他看到了沉睡著的公主。公主躺在曦光中,一如二十年前的模樣。

“故事最後說,蘆葦代表著純潔無私的愛。騎士擁有純潔無私的心,所以才能找到公主。”

“哥,當年舒雲姨夜裡肚子疼得直抽抽,是你夜裡跑十幾裡地去衛生所拿的藥。”

“鄭知鄭棋剛出生的時候,咱爸一個電話,你就帶著我去城裡給他們看孩子。”

“那時候你也才十六歲,看三個弟弟妹妹,在那小破出租屋裡一人做六個人的飯,熱出一身的痱子,晚上大家都睡了,你還要在外面打著手電看書,被蚊子趴一身,我都知道。”

“人多床少,我睡在桌子上,你睡在地上。老鼠一個勁兒地叫,外面還有火車不停地過,他們睡在床上感受不到,可是你在地上,震得就像躺在火車軌上。”

“你那些天沒睡過一個好覺,我也知道。”

鄭榆跪在地上,抽出幾根蘆葦擰成一個冠,雙手捧著給哥戴上,“這樣顯得更像公主呢。”

鄭雋明皮笑肉不笑地雙手捧了下臉配合他。鄭榆哈哈笑。

“哥。”

“這些事兒,就算他們都裝不記得,我也全記著,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