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車的燈竟然也好像連成了一條線,組成了這個城市繁華的夜景。男人在他後頭走著,忽然開口說:“今天中午的事兒,或許有點委屈你了。”

鐘鳴回過頭,想停下來仔細聽凌志剛說話,可是黑子不肯停,他只好踉踉蹌蹌地往前走,頭卻回著,看著注視著他的男人。

“我不該拿你跟黑子比。黑子跟了我好多年,有感情,我見它受傷一時衝動,你又衝我發脾氣,我才對你說了難聽的話。”

“我沒怪你,我確實不比它在你心裡頭的分量,這是應該的,是我沒有自知之明。”鐘鳴被黑子拽著往前走,語氣也跟著有些顛簸。

凌志剛眉頭微微動了動,他是多麼精明的男人,儘管鐘鳴有意隱藏,他還是察覺了鐘鳴的面服心不甘。

“你好像學會投其所好了。”男人看著他,語氣溫柔和氣:“不過你這樣,我很喜歡。”

………

說一說凌禽獸。凌禽獸我是作為重點來寫的,比小受要出彩,給他兩種身份,其實是說他的兩種性格,亦禽獸亦君子,男人魅力幾乎到了極致。我覺得小說名《霸佔》就已經很明顯,凌志剛作為歌筆下第一個黑道攻,我覺得我已經把他寫的相當善良了。按照一般現實來說,一個有能力有色膽的男人想要另一個人,而且單單是衝著肉慾,我覺得能給鐘鳴一段時間適應已經是很退讓了,要是在現實生活中,肯定第一天就強上了的。大家可能看攻寵受那種甜文看多了,所以覺得凌志剛有點渣。我想寫的現實一點,理智一點,凌志剛的身份在那兒擺著,他應該是一個有匪氣又很精明的男人,無情的時候很無情,深情的時候很深情。我也一直拿捏他在流氓和正經之間的遊移,但他無疑是歌筆下最下流也最兇狠的一個攻。我已經收斂著寫了,凌志剛在前期應該更禽獸滴,他又不愛鐘鳴,一味寵著他也說不過去,可能只是大家看的很舒服,但是我覺得把感情往真實了寫,越往後才會越美好,韻味會比較醇厚綿長。而且凌禽獸會付出代價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最後,這個還是號召一下收藏,收藏上不去,《霸佔》就算參賽第一,也會降到第二名。說過很多次啦,以後不再提啦,反正各種感謝,第二也不容易啦!!然後,後面近十章都是最近寫的,很好看,澀澀的色色的,還有點小幽默小勵志!

☆、048 男人的溫柔 (2127字)

這世上大凡霸道強勢的男人,思想其實一般都比較傳統,大男人主義其實是封建思想的一種殘留。強硬兇狠的凌志剛,最喜歡聽話溫順的人,他在外頭已經刀光劍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個溫柔的港灣,最好是和和氣氣,有性格,但是懂得隱忍。就像鐘鳴這樣。

張江和欺騙了鐘鳴,把他送向了不歸路。

鐘鳴卻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幾分羞澀,說:“我其實也很喜歡狗,以前在家的時候,也養了一條,跟黑子差不多,也是條大狗。”

他撒了一點謊,他是養過一條狗,不過那是好幾年前的時候了,那時候他才剛剛上初中,家裡養了一條狗,因為有次玩耍的時候他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條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鍾媽媽就把那條狗賣了,家裡頭再也沒有養過狗。

這時候鐘鳴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他對著手機說了幾句話就掛了,凌志剛問:“誰的電話?”

“我以前做家教的,打電話問我現在還做不做了。”鐘鳴把手機放進兜裡面,朝四周看了一眼:“天都黑了,要不咱們回去吧。”

“你先在這裡等一會兒,我去買點東西。”男人轉身進了旁邊的一家超市裡面。鐘鳴牽著黑子在外頭等著,黑子忽然“汪汪”叫了兩聲,原來前頭來了一個推著小車賣烤紅薯的老大爺,紅薯的香味飄的老遠,明顯挑動了黑子的胃口。

鐘鳴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