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嬪妃的區別。
然而,關於那些罪犯家中的妻女,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像王黼、蔡攸等人死後,他們的妻女都將充公,然後送給那些有功之臣,為奴為婢。
因為這是古代,目前還無法改變這種牽連家人的情況,其實話又說回來,很多奸臣的子女也是非常歹毒的,他們也常常欺壓百姓,所以這種牽連還是有理可循的。
但是現在,罪犯的妻女一旦受到牽連,她們是有一個服刑期的,新的刑罰規定三年到十年。
以前皇上大手一揮,賞某某大臣幾十上百女婢,這些都是終身制,賞你的就是永久屬於你的,除非你也變成了罪犯,但是這些女婢也只是換了一個主人,這就是一件貨物,但是現在不是了,皇帝也不能輕易賞女婢了,如果這些女婢是罪犯的妻女,那麼皇帝賞給大臣,後面還會加上一個期限,服刑期限一到,她們就能恢復自由身了。
這看似好像是女人的地位低,其實不然,至少很少殺女人,因為女人對於皇帝的威脅微乎及微,所以皇帝犯不著去殺女人,為奴為婢總比砍頭要好吧,很多男人徒刑多少年,或者判以死刑,那日子過得更苦,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說,這其實也是對女人的一種保護。
女人保護法一出,趙楷立刻升為全民男神,那些女人都將趙楷視為救世主。
就在第二日早上。東京九成歌妓齊聚東華門前的日不落旗下,高唱國歌,歌頌趙楷,久久不肯散去,直到趙楷親自來到東華門前,讓人宣讀聖旨,讚揚大宋女人的美德,又是再三勸說,那些歌妓才依依不捨的離開。
但是士大夫不答應了,因為普通男人哪裡養得起私妓。一般蓄養私妓者,都是士大夫家族,他們有才有錢,這私妓是他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辛辛苦苦培養的私妓,你一句話就全部自由了,我還得付她們工錢,那我豈不是虧死了。
還有一些不合法的青樓,她們的歌妓都是一種強迫性質的。所以這律法一出,他們很難控制住手下的歌妓了,因為她們都恢復自由身了,你必須得花重金聘請。否則,她們可以跳槽,反倒是迎春樓那些又名的青樓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因為迎春樓的歌妓工資本來就高。也沒有人會離開,因為這些女人就是靠才藝吃飯的,不幹這行。她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修改下合約就行了。
但是普通百姓卻是一致叫好,這些叫好的都是養不起私妓的人,他們當然開心,你們一個家蓄養這麼多私妓,我這連老婆都找不到,這太不公平了,私妓的人權化,我們這些單身人士就有機會了,特別是那些寒門才子,因為歌妓喜歡有才華的人,所以歌妓人權化,他們的機會就多了,雙方爭吵的也是非常理解。
這可能是宋朝建國以來,士子和士大夫內部鬥爭最激烈的一次。
立法院再度被推上風口浪尖。
正如李奇所言,如果立法院能把這事辦好,那麼立法院的地位將提升到一個非常高的位子,畢竟連士大夫都得屈服在立法院之下,這可是非常高的公信力,那說句話就算是一句話。
趙楷心裡也明白,這條律法要麼不出,一旦頒佈,必須得嚴格的執行,不然立法院那就失去了公信力,誰也還會相信律法。
在朝堂上,趙楷站出來為立法院撐腰,嚴令群臣必須執行這一條律法。
但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士大夫不肯就範,視若無睹,你弄你的,我弄我的,我的歌妓就是我的人,這也是在宋朝,讀書人的權力太高了。
立法院雖然在風口浪尖上,但是頭疼的不是毛舒,而是李綱。
立法院立法出來,但是執法的是司法院,也就是說這得罪人的事是李綱乾的。
但是李綱也是一猛人,當初他都敢跟金國使臣單挑,對此他是一點也不虛,而且他也有理由,這是立法院頒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