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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得到的東西。”他又頓了頓,“李氏的事我會處理,既然你自己也說,你是我的人,那麼就時刻記住這一點。”
看了看手中的盒子,突然好厭倦現在的一切。
“主子,這是四爺今兒差人送來的,說是這藥膏每天使用,手上就不會有疤痕留下來。”湘兒拿著一盒藥膏進來。
我一笑,為了這道燙傷,他送了多少藥?可惜傷痕就是傷痕,醫生可以治病,卻無法除去這小小一的道疤。任誰也看得出,抹再多的藥,一片紅也是留定了。尤其是無名指上的一條紅印,尤為明顯,遠看好像一個指環。我自嘲一笑,得,這回婚戒都有了。
藥我還是要擦,手是自己的,和他賭氣也犯不著用自己的手。日子總要過,什麼都會過去,總有一天會過去。
“主子,四爺最近是怎麼了?”湘兒替我抹上藥,“幾乎天天來看您,各種賞賜也是不斷,有時在書房都叫您去伺候。”怎麼了?硬的行不通來軟的了,我在心裡冷笑。吃的他的穿他的,就連安安穩穩坐在這也是拜他所賜,他要我陪他聊天說話解悶,我有什麼拒絕的理由?
只是,我能給的也是到此為止。
讀了半日的書,有些頭暈腦脹,站起身來,讓湘兒為我準備筆墨紙硯,緩緩走到桌前拿起筆,繼續臨著詩經的貼。
最近我是愛上練字了。以前總是認為,毛筆字寫起來又慢又難練,古人真是可憐,寫個字都要準備一大套東西。現在才發現,鉛筆圓珠筆絕對是現代快節奏生活的產物,就像快餐一樣。而用毛筆揮毫,閒適而優雅,甚至細細研墨的過程,也不失一種享受,不像所有的圓珠筆,寫出來都是一個顏色。想想李白醉後大筆一揮,一張留著墨香的紙流芳千古,這個場面換成李白開機開啟word,噼哩啪啦一頓打,存檔搞定,是什麼效果。
“湘兒,有些熱,去拿個冰碗來吧。”我寫了半響,覺得這屋裡悶悶的,於是想吃點涼的東西。
“這個時候,怎麼想起來吃冰碗?”四阿哥的聲音在門口響起。
“四爺說的是,沒到時候。”我放下筆行禮,“湘兒,去給四爺倒熱茶來。”四阿哥微一皺眉,沒再說什麼,只是走過來,我聞到了淡淡的酒氣,不禁有些奇怪,他喝酒了?
他看了看我的字,略一點頭,“不錯,有些進步。”“四爺的誇獎是不輕易有的,看來杜衡這幾日功夫沒有白費。”我儘量笑的不亢不卑。
“這詩經,你最喜歡哪一句?”他把筆放在我手裡,然後握了我的手。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不加思考的脫口而出,然後自己也愣了。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幾千年前的愛情宣言: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當年師兄在我耳邊輕輕說出這句話,讓我解除了最後的防線。每次吵架,他道歉過後,也都會來這麼一條簡訊,因為我百看不厭。
現實的愛情那麼殘酷,更是襯得這誓言分外美麗。無論經過了什麼,我的內心深處都還是盼望有那麼一個人,靜靜牽我的手,陪我看細水長流。
今時今日,這句話對我卻是莫大的諷刺。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四阿哥喃喃地重複道,聲音出奇的溫柔。我想要回頭解釋,卻一下子被他緊緊抱在懷中,“別動。”他低聲說,然後輕輕握著我的手寫了這八個字。
放下筆,他久久沒有說話。屋裡墨香浮動,寂靜無聲,有的只是我們兩個的呼吸聲。如果有人走進來,看到這幅畫面,是不是會誤以為這是一對年輕愛侶?相偎相依,共同寫下了這永恆的誓言。
我狠狠在心底冷笑,一切對我都像這句話一樣,只是諷刺。
又過了半響,他輕輕扳過我的身子,拿起我的左手,細細看了那疤痕,眉頭皺了一下,“還是下不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