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抱越喜歡:“羅傑斯,你幹嘛把它扔來扔去,簡直……”

話未說完,一隻有力的手臂驟然攬住她的腰,把她往沙發上用力一帶。

“因為我在叫你。”

他喝酒了。

——低沉得醉人的語氣,白薇被他整個人壓在身下,大腦空白得只剩下這一句話,那隻窩在她懷裡的可憐小貓又再次被主人給扔了出去。

“喵~”小貓嗚嗚叫了兩聲,可是主人卻向它投來嫌棄無比的眼神。

“為什麼這麼晚?”

他咬著白薇的耳垂呢喃。

他一定喝了很多酒。

羅傑斯的身體很熱,白薇嗅到他身上濃烈的酒氣,還有桌上那東倒西歪的空瓶子,她剛剛在外面聽到的大概就是酒瓶倒地的聲音。

她後悔自己剛剛脫下了大衣。

“羅傑斯……”她感覺自己的聲音好像在抖,這可能是因為他在她脖子附近流連的緣故:“你……以前不喝酒的。”

酒喝多了手會抖。

“所以你為什麼這麼晚?”他抬起頭,眯著眼睛看她,蔚藍色的眼珠裡閃爍著危險的光,他雖然酒喝了很多,但是邏輯很清晰,說話也順暢,大概還沒醉掉。

“我去老師家裡了。”白薇以手支著他的胸膛,羅傑斯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襯衫,隆起的胸肌和灼熱的體溫透過手掌清晰傳來,她覺得雙腿有點軟,連聲音也抖得厲害:“你先放開我,羅傑斯,這個姿勢很奇怪。”

“奇怪嗎?”羅傑斯含糊地應了一聲,他的手在她身上游走,唇舌一直在她柔嫩的脖頸和耳根處流連,他很有分寸,知道如果太靠近她敏感的胸部,一定會惹得她炸毛,所以他只是先在這些地方暫時紓解一下自己壓抑許久的憤怒。

他很生氣,她居然現在才來,而他卻傻乎乎地佈置了一天。

難道他的吸引力還比不上奧根斯特那個老滑頭?

沒有帶白薇一起離開霍普金斯,是羅傑斯覺得這輩子做過最後悔的一件事。

他本來以為無論是霍普金斯還是明尼蘇達,只要能夠讓他完成研究,其他一切都無所謂的。

但是他錯了。

他來到這所醫院,熟悉環境、準備工作、招募助手、實施研究……一切都很順利,都乾得很好,甚至也有志願者願意冒風險再次嘗試這個手術。

可是羅傑斯就是覺得哪裡不對,他一時間想不起來,直到助手問他工作間隙為什麼總是突然盯著自己走神,盯得他毛毛的,羅傑斯才意識到自己剛剛居然又走神了。

他走神的時候都想了些什麼?

他在想如果是白薇做助手,她還會在整理資料的時候責備他的字跡太潦草嗎?她還會建議他接下來兩次嘗試換兩種導管做血液交叉迴圈嗎?她還會……

她現在都在幹些什麼呢?

白薇從在霍普金斯的第一天起,就留在他的身邊當助手了。

當一個人在你的生活裡伴隨你度過不可或缺的六年時,她事實上已經在你的生命裡無法磨滅了。

羅傑斯從未像現在這樣意識到“想念”一詞的意義。

兩地分隔,她還會回國,而且她似乎對他從來沒有男女之間的感覺,這是不應該的——理智在這時候顯得如此可笑又可憐,但他還愚蠢地順從理智去做一切忘記她的事情。

他努力不給她打電話,甚至為此拆除公寓的電話,他還努力用忙碌的工作忘記她,卻依然還會在工作間隙走神,他努力不去向奧根斯特打聽白薇的近況,卻還是收養了一隻流浪的小貓並取了她的英文名。

很蠢的舉動。

他試影象在霍普金斯的最後大半年一樣,用冷淡和疏遠讓這個女人從自己的生命裡淡去。

但是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