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中洋勐地一推,吳娜摔在樓梯上的,她家是別墅,有個小樓梯,小孩看見了,閻中洋也承認。”

來龍去脈搞清楚了,裡面的傢伙很囂張,似乎還懂點法律,居然跟詢問他的民警拍桌子。

韓博回頭看看林所長,大步走進辦公室,拉開椅子坐到他面前。

緊盯著,一聲不吭,眼光有點滲人,閻中洋嚷著嚷著愣住了。

“你是推的,不是打的,所以沒責任?閻中洋,你不是要講道理麼,行,我跟你講講。”韓博點點頭,不緩不慢說:“我們打個比方,你站在橋上,我輕輕一推,你掉河裡淹死了,這是不是意味著我沒什麼責任,你是淹死的,又不是我打死的。”

“警察同志,我是有責任,可這是家事,兩口子的事!”

“剛才是講道理,現在**律。”

韓博臉色一沉,冷冷地說:“家庭暴力一樣是暴力,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我還可以告訴你,肋骨骨折只要不是單純性的線性骨折,就應當鑑定為輕傷。吳娜已經去做傷情鑑定了,鑑定輕傷估計問題不大,你這個春節估計要在看守所裡過,或許明年的春節會在監獄過。”

小地方的警察無法無天,這不是瞎搞麼。

閻中洋急了,咆哮道:“你誰啊,你別嚇我,我不是瞎大的!別說我老婆不可能告我,就是告我,這也輪不著你絲河派出所管!”

“你是指案件管轄權?”

“難道不是嗎,我是江城人,吳娜是江城人,事是在江城發生的,你憑什麼管!”

“憑什麼,憑《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韓博笑了笑,如數家珍說:“《規定》第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不過這個‘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就不需要解釋了。犯罪結果發生地,指犯罪物件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等等。

吳娜在思崗,你也在思崗,吳娜甚至在思崗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要在思崗縣的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傷情鑑定,總而言之,思崗就是犯罪結果發生地,思崗縣公安局對此擁有無可置疑的管轄權!”(未完待續。。)

第六百三十三章 打老婆的下場

派出所長問完情況,律師接著問。

律師尚未問完,縣人民醫院的救護車到了,好姐妹李曉蕾全安排妥當,讓立即轉院。

帶上絲河鎮醫院的病轉到縣醫院又進行x光、ct檢查,幾個檢查做完剛被推到8樓病房,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的法醫到了,先了解情況,再看病,再看先後拍過的幾次片子準備做傷情鑑定。

經過那麼事,又折騰大半夜,吳娜精疲力竭,儘管很感激李曉蕾,很想跟她再說會話,但就是頂不住竟昏昏睡著了。

病房裡有兩張床,她母親可以睡這兒護理。

在醫院對面的賓館開了一個房間,飲食方面也全安排好了,把她父親和孩子送到賓館休息,李曉蕾鑽進城商行派來的車。

“李總,累壞了吧?”

“累倒是不累,就是有點困。”李曉蕾抬頭看看外科大樓,想想還是回頭道:“慶明,要不麻煩你一下,送我回絲河吧。”

臨近春節,誰不想回家,司機笑了笑,開啟轉向燈,“不麻煩,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