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豈不是說,是我搶劫了這個首飾嗎?——你這混蛋!”

“差不多是這樣!”

“你們竟敢想來訛詐我!”這圓臉傢伙猛拍了一下桌子。他覺得眼前的局勢已經弄得很壞!但他還想虛張聲勢以嚇退他的敵人:“你們也不打聽打聽我是什麼人,就想來訛詐我!

他一面開炮,一面看著那個不很開口的律師,在計算有沒有用強硬的態度索回那隻紫絨盒的必要的遲疑之頃,聽到汽車伕諷刺似地在說:“訛詐?這是最確切的名詞了。”阿達說時,又從袋裡掏出一張信紙,在這胖人的面前揚了一揚:“這封信是你寫的吧?”

胖子一看那張信箋,第一個念頭馬上想加以否認,但是第二個念頭他覺得已無可否認,他只能氣急地承認:“不錯,信是我寫的。但是我寫信在前,你們被搶劫在後,你們不能把這兩件事情硬拉在一起。做出圈套來訛詐我。”

“那就很好,我們只要你承認這封信,”阿達回頭向著那位律師說:“孟律師,請你把這位先生的話照樣記下來。”

那位律帥神氣活現地從袋裡摸出一本小冊。這小冊上記著許多歌女的芳名與電話。他把幾個電話號碼重複抄寫了幾遍,把那本小冊向袋裡一塞,然後神氣活現地說:“我已記下這位先生的話,我是見證。”

世上不論何種最精明的賭徒,在稍不小心的時候,也會打錯了牌。——眼前的這位程先生,在他發出那張牌後,方始覺察了自己的錯誤。——他不該承認曾寫這封信。——他立刻目定口呆!

阿達卻把那張信箋直送到他面前笑笑說:“請你看看這信上的日期吧。”

程立本趁阿達不防,一挺肚子,就把這封信猛搶到手裡。他作勢退後幾步,拿起來一看,只見這封信,毫無錯誤,正是自己的原信,可是信上的日期,卻已變成了昨天的日期。細看,也完全看不出塗改的痕跡。——(這是一封用藍墨水寫的信,只要用些硫酸與阿摩尼亞,便可把原有的字跡,抹去重寫,方法原是很簡單的。)——他瞪著眼珠說不出話來。想了想,便苦笑一聲,準備撕碎這封信。

可是阿達卻滿不在乎地向那位大律師說:“請孟律師注意,這位先生準備撕碎這封信,他想毀滅證據哩!”

“不要緊!我們的那張照片拍得非常清楚,和這封原信是沒有兩樣的。”大律師啞聲回答。

至此,我們這個漫畫線條的傢伙,他方覺得前線這個敗仗,差不多已無可收拾。他只能像火車機頭一樣,一陣陣冒氣。但是他還在計劃“避離運動”,口口聲聲咆哮:“好!好!我準備和你們以法律相見。”

“我們最歡迎這個辦法。否則,我們為什麼要邀這位大律師一同來呢?”阿達回眼望望那位大律師:“喂!孟律師,你說是不是?”

“不錯,我們原是專靠法律吃飯的。”孟律師淡淡然回答。——別瞧不起這個不開口的蟋蟀,偶一開口,它的牙齒也很鋒利哩!

十二

在我們這個可愛的大都市中,很有一些先生們,依仗他們小小的地位、聲望,做出些不明不暗的事情。撈摸些不垢不淨的油水。他們的地位聲望,也就是他們的生產資本;就為這些小小的東西,是他們的唯一的資本,所以他們不得不重視這些小小的東西。這種人的膽量,有時可以大過於一座地球儀,有時也可以小過於一粒氫原子。他們遇到對方是一匹羊,他們自己就是一隻虎;反之,他們遇到對方竟是一隻虎,而他們自己,也無妨立即變作一匹羊。

上文那位程立本先生,他就是這樣一個又做老虎又做羊的人。他在這一次的事件中,原是處於虎的地位,不料一轉眼間,他竟遇到了一隻比他更兇的虎,使他無法張牙舞爪。於是,為了避免傷害他以後扮老虎的地位聲望起見,他只能暫時收住虎吼,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