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公府自然不是吃素的,沒多長時間就派人在沈修文的家鄉走了一遭,又根據程麗孃的指示,找到了一些證據。

當初程麗娘為了祈福,將兩個人的婚書送往了她老家的一座廟裡,不在兆安縣內,誰承想就是這一舉動保住了她的命。

婚書是重要的證據,沈修文一直沒有找到這份婚書,害怕有一天被人揭發。

但是又因為程父程母死後,程麗娘是唯一知道這份婚書在哪兒的人,所以一直留著程麗孃的命,想要知道婚書在哪裡。

不過程麗娘知道這是她唯一的機會了,所以沈修文怎麼打她,她都沒有告訴他婚書的下落。

這次本來她想帶著婚書一起去京城,可惜時間不夠,她害怕耽擱下去會被沈修文的人發現,她就走不了了,索性棄了婚書,直接帶著孩子前往京城。

柳國公府的人還找到了當年的人證,親眼目睹程伯父以及他的妻子楊氏被沈修文帶來的人打死的鄰居李四。

那天是節日,縣裡有熱鬧的集市,兆安地方偏僻,要買東西只能趁著大節慶的時候縣裡的集會,所以大部分村裡人都去趕集了。

只有他因為中途吃了不乾淨的東西拉肚子又回來了,在後院大水缸邊聽完了全過程。這幾年他將這個訊息藏的嚴嚴實實的,一點風聲都沒露。

柳國公府的人來打聽,他覺得說不定是沈修文的指示,沈修文如今中進士了,比縣太爺都要大,肯定是他知道了什麼,要來殺人滅口。

所以李四連夜收拾了包袱要投親戚去,被還在村裡的柳達抓了個正著,這才明白這不是要自己的命。又因為實在畏懼,所以全說了。

沈修文自從上次程山沒有送信回來就覺得不對勁,直接找了人去尋找程麗娘和程山以及程彤的蹤跡,可沒想到什麼都沒找到。

所有人都說沒有見過,沈修文動用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沒能找到程麗娘,他自然慌了。

柳國公府此時還在拖延著成婚的日子,沈修文也起疑了,覺得是不是柳國公府知道了什麼,所以成婚這件事態度不明確了。

沈修文覺得不行,打算重新換一家,反正京城裡這麼有錢有勢的人家,難道就柳國公府一家嗎?

可誰知還沒等他出手,程麗娘就現身京兆尹府了,沈修文這時才終於確定柳國公府定然知道了的。

程麗娘一個弱女子帶著孩子是怎麼從兩個鏢師以及一個是小廝手裡逃掉的?

又是怎麼樣一個人拿到那封婚書,還找到證人李四的?

這些都不是程麗娘一個人做出來的,定人是柳國公府派人去做的。

程麗娘一個小女子知道什麼,去京兆尹也定是柳國公府指示她做的。

沈修文覺得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讓程麗娘說的話沒有人聽,他準備好了一套說辭,開始到處散播,什麼程麗娘是被丈夫拋棄,精神有問題,她說的話都是瘋話這種謠言。

沈修文還聯絡了自己的老師、同學、同科等等,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