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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每過一段路就扔一把石子做路標。
他希望這只是防患於未然,不要遇到什麼指南針失靈的情況。
聽店主們說東西兩座監獄離這裡都差不多,車程三個小時左右。
去的路上沒有遇到什麼么蛾子,方思弄這一隊在中午十二點就到達了東邊監獄。
說是監獄,甚至更像一座堡壘,建在半山腰上,遠遠望著厚重敦實、戒備森嚴,實在不像那麼輕易就能越獄成功的樣子。
方思弄心裡還有些發憷,不知道能不能順利查到案底,沒想到走到接待處,玉求瑕氣定神閒地居然摸了一張警官證出來。
今早在警察局順的。
方思弄不得不驚歎玉求瑕的膽子大,那邊廂怪物的檔案已經被調出來了。
接待人員似乎很願意配合他們:“難得,你們白城警局的人終於願意支稜一下了?”
玉求瑕裝模作樣地搖搖頭:“身不由己。”
手卻誠實地翻起資料。
運氣不錯,怪物的確是被關押在這邊。
而當他翻開資料,第一頁的犯人特寫照片就那麼大喇喇暴露在眾人眼前時,方思弄便瞬間回憶起了那天與這張臉面對面的恐懼。
怪物21
他們終於知道這怪物為什麼沾染了這麼多條人命,還沒有被判死刑了。
因為它真的是個怪物,而不是人。
有科研價值的。
檔案的資料很詳細,雖然也許不符合現實世界的邏輯,但這裡也不是現實世界,既然他們已經調查到這裡了,怪物(在這裡它編號123)的一切資料都清晰地記錄在案。
首先,從清晰的照片上來看,這玩意兒絕對不是人類。
雖然四肢是按人類的大致比例和位置長的,但臉不是,就好像對形象還沒有什麼認識的兒童畫畫,雖然可以畫對手腳,但畫不對五官。
他的五官就像被打碎亂拼的,正臉上只有一隻眼睛、一隻耳朵和鼻子,嘴巴則跑到後腦勺上去了,另一隻眼睛也在後面,另一隻耳朵在脖子上。
太恐怖了,要是他完全是個觸手怪或者粘液之類的怪物,都不會有這麼恐怖。
但真正讓他具備科研價值的,倒不是他恐怖的外形,而是他的機體結構。檔案裡的具體數值方思弄看不懂,只能看到最後的結論:遠超常人的肌肉和骨骼力量、聽力、視力和思維水平,以及強大的自愈能力。
也就是說,這傢伙除了長得醜以外,幾乎在所有方面都比現有的人類優越。
可想而知,它甚至可能代表著人類的進化方向,當然不會被槍斃。
它在6年前入獄,在這裡被研究了幾年,後來它也靠著自己超強的身體素質越獄成功,越獄距現在……不到一年。
檔案對123犯過的案件的記錄也很詳細,最開頭的一樁就是他們在新聞檔案館發現的,那個叫“綿麗”的小女孩的案子。
這是一樁證據鏈並不完整、123被抓獲之後自己認下的案子,這件案子距離現在已經15年了,也就是說和123被抓獲的當時也隔了9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