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首飾店的是非(第1/3頁)
章節報錯
和楊芳分別後我們一行人走進了首飾店,首飾店裡售賣的東西大多是以貴重金屬、寶石等加工而成的雀釵、耳環、項鍊、戒指、手鐲等裝飾品,所謂首飾,也就是用來裝飾人體,透過佩戴不同質地和是否罕見的首飾來表現其社會地位、顯示財富及身份,我對首飾的理解也就是這樣一個籠統的概念。我平時極少佩戴首飾,婚後卜順給我買的那條金手鍊不久就找不見了,和卜順離婚後,我身上唯一的一枚結婚戒指自然被我摘下來扔在了他家裡;之前卜凡送給我一條項鍊,在龐秋雁大鬧手機店那天被我放進首飾盒扔到了某個抽屜裡,自那之後我身上再也沒有戴過任何首飾。
現實中我見過的女人,只有沈月和花蕾整天打扮的金光閃閃珠光寶氣,沈月自不必說,不僅孃家比較富裕,賈偉峰的家電賣場在平水鎮也算是首屈一指,聽說單單賣場裡面的家電物品價值就不止一百萬,賈偉峰平時開的轎車是花四十萬購買的,並且縣城一個著名小區裡還有兩套房產。我比較納悶的是花蕾,據她所說,卜興已經和她失去了聯絡,更不可能給她提供錢財了,況且她平時也沒有工作過,可她花起錢來從來都是大手大腳,雖然不知道她背後有誰在支撐,但財力一定非常雄厚。
在首飾店為花紅挑選項鍊時,首飾店裡進來一位長相英俊、西裝革履的男人,並且很快來到了我旁邊的一節櫃檯那裡和營業人員低聲攀談起來。走出首飾店時我回頭朝那名男子張望了幾眼,回家的路上我再次回想了幾次,突然之間感覺好像在哪裡見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幾年前我和李香雲第一次去省城那家按摩店,給我按摩的應該就是那名男子。按摩的時候他還親了一下我的腳,因此我對他有點印象,按摩到一半,李香雲特意和我交換了一下,離開按摩店後李香雲還把他誇讚了一番。
兩天後,李香雲讓我陪她到縣城逛街,我們再次逛到了那家首飾店,她說她要買一條金項鍊,我說既然買金項鍊應該讓黃言跟著才對,她說這次買金項鍊花的不是黃言的錢,幹嘛要讓他跟著?我沒明白她的意思,不管是她的錢還是黃言的錢,都是他們夫妻倆的錢,這有什麼區別呀?她說這個錢是另外一個男人給她的,我驚訝的望了她一眼問是哪個男人給她的,她敏兒一笑沒有告訴我,最後她說過段時間她要自己外出遊玩幾天,至於去哪裡她也沒告訴我,她只是說反正不是去省城。
從首飾店走出來,不經意間我看到了首飾店招聘營業員的資訊,上面寫的薪資待遇挺豐厚,我抱著嘗試的態度做了一個簡單的諮詢和麵試。給我面試的經理姓吳,是一個四十上下的男子,留著大背頭,五官還算端正。吳經理說進首飾店的硬性條件首先要面容姣好,其次就是淨身高不能低於一米六五,太高不行,太低也不行;體重在五十公斤左右,不能偏胖也不能偏瘦;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年齡,絕對不能超過三十歲;文化水平不限制,但是要口齒清晰勤奮好學;還有一項要求,有沒有結過婚不重要,但懷孕的肯定不行,當然如果是未婚未孕的會優先錄取。我的長相雖然不足以傾國傾城,但至少算得上精緻玲瓏,體重四十九公斤算達標了,身高年齡也符合要求,並且我目前處於單身狀態,所以我被輕易錄用了。
過了正月,又到了外出務工的節點,經過半個多月的休養,秋雲的身體基本恢復了正常,他也要返回他的工作崗位了,作為他的妻子,花紅自然要和他一同前往,由於花露才兩歲,花紅說拖家帶口的去南方工作也不方便,她把花露交給了我父母。沒過幾天,我父母也外出繼續經營他們那個餐館了,秋陽、秋立以及花露一起跟了過去,同時也帶上了然然。
農曆二月中旬,我帶著一絲興奮走進了半個月前應聘好的首飾店,可是吳經理卻說我來晚了,營業人員已經滿額了。於是我開始給吳經理說半個月前應聘的事,他說當時也給我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