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首飾店的是非(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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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一個星期內來上班,可是我過了半個月才來上班,這麼大的首飾店不可能為了專門等我耽誤了銷售,肯定要及時招聘其他營業員。
我有點不甘心,非要討個說法不可,其實我也不是找不到其他工作,前幾天章文理不僅給我發資訊,還讓劉芬和秋芊都給我轉達了一次,希望我返回手機店去上班,都被我拒絕了,我見不得我心裡的男人和別的女人在一起。還有一點,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要到首飾店上班了,並且還說以後買首飾了就來找我,如果我丟了這份工作,那豈不是在人前有失臉面了嗎?
以上兩點還不算多重要,尤其重要的是我需要一份待遇優越的工作,首飾店給出每月三千元的底薪,在平水縣著實不多見,另外還有提成和其他獎金。為了緩解父母的壓力,即使我的生活不如意,秋雲結婚時我還是拿出了兩萬元的隨禮錢,這樣下來我賬戶裡的錢已經不足五千元了,我父親說今年要再蓋一棟樓房給秋陽準備了,並且還要再買一輛轎車,因此我盤算著到時幫襯著父母一些,如果秋陽也結婚了,那麼我再次隨禮的錢不能低於兩萬元。
在我和吳經理軟磨硬泡或者爭執時,上次在首飾店見到的那名男子走了進來,從吳經理的口中我得知了那名男子姓韓,並且是首飾店的總經理。此時我保持了片刻的沉默不語,倒是韓經理首先開口詢問了吳經理關於我是什麼情況,吳經理把我來上班的來龍去脈口述了一遍,韓經理說:“留下她吧。”
“安排到哪個崗位?”吳經理問。
“把王純調到我辦公室當助理,讓她代替王純的崗位。”
“那孫丹呢?”
“你不是一直想要助理嗎?成全你,讓她給你當助理吧!”
中午閒暇之餘,我從幾個營業人員的口中得知了韓經理全名叫韓新宇,今年三十四歲,她們說韓新宇以前在市總店只是一個跑堂打雜的,去年首飾店的老闆出車禍死了,韓新宇就成了首飾店的總經理。正常情況下,每個星期,韓新宇至少有四天時間不在縣城這個分店,而是在市總店,關於他的私人問題,大家雖然沒有聽說他結過婚,但都猜測他和老闆娘的關係肯定不一般。
進首飾店工作的第二天晚上,我住進了店裡給員工安排的宿舍,宿舍在四樓,和工作的地方在同一棟樓。首飾店裡一共有十二名銷售員,加上王純和孫丹一共是十四名女性,王純和孫丹他們倆佔用一間宿舍,剩下的十二名銷售員一共是兩個宿舍,因為有四名銷售員家在縣城,因此每個宿舍住進了四名銷售員。
和我同宿舍的有一名和我年齡相差無幾的女子叫付珍珍,到這裡工作有兩年多了,二十八歲的她至今沒有結過婚,不僅沒有結過婚,她連男朋友都沒有談過。付珍珍說她不想交男朋友也不想結婚,原因是在她讀初中的時候,她的父親拋棄了她和她的母親,在她的意識裡,靠男人不如靠自己,並且她也害怕結婚以後再走上她母親同樣的道路,因此她對男人沒有興趣。她的這種行為讓很多同事誤以為她是同性戀,沒有人願意和她交好,甚至都不願意和她有任何交流,所以她在首飾店是一個孤獨的存在,我的到來正好彌補了她這方面的缺憾。我不在意她是不是同性戀,更何況她根本不是她們口中所謂同性戀,相比之下我反而覺得付珍珍為人很直率也很真誠,和她相處不用挖苦心思的去做任何防備。雖然我和她的觀念有所衝突,但她說的“靠男人不如靠自己”這句話也不能說是謬論,“靠自己”這個理念還是值得推敲和稱讚的。
宿舍內有一位剛滿十八歲的女孩叫周薇,娃娃臉,大眼睛,披肩發。周薇下班後總喜歡和異地的男朋友打電話,付珍珍說周薇每次打電話不會低於一個小時,而且每次除了說些思念的話,就沒有其他稀罕話可言。
由於再過一個多月就到“五?一”了,這個時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