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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個姓Walsh的人結過婚,7個月之後離婚,沒有孩子,從訂婚到婚禮準備了一年半時間,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習慣了Walsh這個姓,離婚之後也沒有改回去。
派對之前的那個下午,Lyle帶我去買衣服和鞋子。我第一次站在綿厚的地毯上面,對著3米多高黃銅鑲邊的大鏡子,試一萬七千美元的連衣裙、禮服外套,晚裝包和高跟鞋。在那之前,banana republic,club monaco是我常穿的牌子。 我不是那種固執的不喜歡花男人錢的女人,我喜歡他為我買東西,最好不是用現金,用卡,籤支票更好。因為之後他還會收到帳單,看到賬單上面0號的裙子,35碼半的鞋子,就還會想到我。不管你相不相信,這種感覺跟錢並沒有多少關係。
不管穿的是多少錢的裙子,我看上去很美;但是年紀太小,不夠檔次。晚上9點半,我被介紹給Cheryl…Ann和她的朋友們的時候,這位三十多歲仍舊學著女學生的樣子叫Lyle“L”,叫自己CA的女人,帶著友好的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