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人人都想攻略我6(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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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500萬,跟原主第一次中的一模一樣,扣完了稅還剩下400萬。
忽然就不想創業了呢。
感覺有了這筆錢,只要不是刻意去作,僅僅用來生活的話,大機率能花一輩子吧?
前提是別在京市買房子。
最好車也別買。
在地鐵公交這麼方便的年代,買什麼車呀,還得限號,還得堵車,還得買停車位,一不小心違章了還得交罰款……
梁朝明搓了搓臉。
算了,還是創業吧。
他是一隻勤勞的小蜜蜂,懶惰要不得。
洗澡睡覺!
明天早起還得去領獎。
依舊是那個兌獎中心,依舊是那個記者。
“先生,採訪一下您,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您昨天來過一次了吧,請問您這是又中獎了嗎?”
梁朝明老神在在,說謊都不用打草稿:“昨天忘了帶身份證。”
記者……
( ′???`) 。。。 tui !
順利的領了獎,又順利的離開。
記者在外面站累了,進入兌獎中心裡的椅子上坐下休息,聽到兩個工作人員八卦。
“這真是運氣來了,怎麼都擋不住啊,瞧剛才那個小夥子,昨天還中了一個二等獎,一個三等獎呢,轉眼今天就又中了個一等獎,合著他一個人把這大獎都全包了啊!這都是什麼運氣!”
記者……
(? ˙o˙)? 他錯過了啥?
也顧不得剛才還嫌站累了,三步兩步衝出門去,然而梁朝明早已不見了身影……
手裡有了這筆啟動資金,就準備投入事業了 ,暫時也沒打算買房子,反正這套單身公寓他交了半年的房租呢。
做什麼事業好呢?
思來想去還是覺得炒股好,主要還是迷信原主的運氣。
那是不是得先買臺電腦,拉根網線?
不對,租房子的時候記得房主說了,他這去房子是拉了網線的,只不過前面那個租房子的搬走了,所以沒再續費。
那麼就從買電腦開始吧。
去商場裡買了一臺高配電腦,又搭配著買了印表機,他準備炒股的同時,也接點私活。
原主學的是設計,主要工作範圍是網站設計,網頁設計,廣告設計。
所以就算是不去打卡上班,在網上接點私活,也夠他忙的了。
電腦安裝好之後,又去了一趟書店,買了幾本炒股的書回來研讀。
雖然他迷信原主的運氣,但也總不能對於炒股一無所知就上手吧?
哪怕他啟動資金的錢是中獎得來的,算是意外之財,也不能盲目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