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寬敞的大廳,有許多穿著晚禮服和高檔西裝的人,三五成群湊在一起說話。

看得出來,這應該是一場酒會或聚會。

將酒杯湊近唇邊輕輕的,抿了一口,接受了原主的記憶,頓時明白了自己來到了哪個時間節點。

這裡是男女主初遇的地方。

自己現在是來這裡參加聚會的客人,而女主林婉,是這裡的服務生。

正想著,就見一個長相清秀婉約的年輕女孩,手裡捧著托盤,托盤裡還放著幾隻高腳杯,而高腳杯裡盛滿了紅酒,正朝著他這個方向走來。

梁朝明頓時升起了警惕。

臥槽!

經典名場面馬上就要來了。

接下來女主會走到他面前的時候,忽然左腳絆右腳,把自己絆倒了,然後將托盤裡的那些酒杯盛著的酒都潑到了他的身上。

再然後女主會做一個非常讓人迷惑的動作:她開始用袖口幫他擦身上的酒漬!

當然這不算什麼,可那紅酒不是一杯,是足足有七八杯的樣子,他的胸口,胳膊,褲子,全都被淋上了酒。

但迷迷糊糊的林晚,似乎是沒有察覺到原主的胸口和胳膊都潑上了酒,只是一個勁的用袖子擦的是原主的褲襠處!

一邊用力擦,嘴裡還一邊唸叨著對不起,她不是故意的。

原主都沒有說什麼,林晚就把自己擦哭了。

現在換成了梁朝明,自然不會再讓女主得逞。

所以就在女主快到他近前的時候,眼看著一隻腳呈現了一種扭曲的怪異姿勢,梁朝明一隻手扶住沙發的椅背,整個人一個跳躍,就翻到了沙發後面。

於是林晚右腳被自己的左腳絆倒了,手中的托盤飛到了沙發上,杯中的酒潑的沙發上也到處都是。

幸虧這是真皮沙發,這要是布藝沙發,潑上這麼多紅酒,清理起來也是個麻煩事。

林晚紅著一雙眼睛抬起頭,朝著剛才跳過沙發的男人看過去,然後就愣住了。

人呢?

梁朝明可不會留在這裡等待被女主纏上,所以在跳過去後,半秒都沒有停留的就離開了“案發現場”。

不過就在他跳躍起來的那一刻,就感覺到心臟像是被什麼攥住了,竟然有些呼吸不過來的感覺。

知道這是劇情君作祟,梁朝明咬牙堅持著,不管心臟處有多難受,都飛快的離開了這個地方,絕不留給女主一絲能纏上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