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什麼樣的話來判斷一個人,你又不是小孩,這點道理難道才剛懂,就像是一個天天吵著要去大保健的人,他未必真的會去,只是用這種方式告訴所有人,我其實玩得很開,不是我不跟你們混在一起,只是你們是我弟弟,你們玩的那一套我不屑。這是和人打交道時不願同流合汙,但也不希望被別人認為有距離的方式。”

“哇,你們成年人的世界真是複雜……這麼說來大叔你是哪種?是這種潔身自好,亦或者是那種同流合汙?”

“你覺得我是哪種?”

“你才告訴了我不要從一個人說了什麼來判斷他為人……”

“嗯,所以呢?”

“所以我覺得你兩種皆有。只有同時經歷過潔身自好和同流合汙的人,大概才能進退自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拿屠刀怎麼能深刻的體會到這句話?”

陳一聞:“……孺子可教。”

卓菲拿著手機,看著螢幕,想了想,穿著睡衣的她盤起腿,發訊:“大叔,我給你唱歌吧?”

“你會唱歌?唱的好嗎?不會是自己人別開腔那種?”

“[白你一眼]我唱歌挺好的,每年逢年過節和家裡人聚,他們都要我唱歌呢,但那時候我就很不喜歡,但你這不是心情不好嗎,我破例給你唱!”

陳一聞:“唱來聽聽,還沒聽過你的聲音,你不怕網友身份暴露?”

“有什麼好暴露的,反正你現實裡也不認識我,只是你不要嚇到了。”卓菲微笑。

“放心,一旦有一個音不對我立馬退。”

“[炸彈][炸彈][炸彈]”

卓菲從床上跳下,興沖沖跑去抱床邊的吉他,抱起來,她想了想,打字過去:“這首歌是我很喜歡的歌手唱的,我也很喜歡這首歌!”

不一會,陳一聞這邊六十秒的語音隨後發了過來。

一共發了三段。

彈唱。

噫!和自己揣測差不多,確實是一個年輕女孩,聲音很好聽。

“能夠握緊的,就別放了。能夠擁抱的,就別拉扯……”

得了,又是這首《歲月神偷》。

敢情她喜歡的歌手就是劉英。

她彈唱得也很好聽,水準之上。這女孩看來有音樂天分啊,該不會就是個唱歌的吧?

唱完後。

卓菲訊息隨後傳來:“怎麼樣?”

其實這般打字的時候她是很得意的,心想大叔一定被嚇到了吧。

她好歹當演員之前還出過幾首歌的。而且最初時她是想當的歌手。

不久之後,陳一聞回訊:“70分。”

卓菲眼睛瞪大好半晌,才七十?好歹自己去k也能震驚一票路人好吧!自己可是出歌的水平。

隨後她就明白了,忍不住對手機啐了一口。

明明肯定是被震驚了。

這大叔,還裝模作樣的呢!

這就是中年人的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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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章字數,誰還說短小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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