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邊停車。

一名警察走過來,檢視行駛證、駕駛證。

與此同時,另外兩名警察一左一右開啟了後面的車門。

“後面的乘客出來一下。”一名警察沉聲道。

田博光正在欣賞老闆娘豐盈的身姿,聽到警察的話,很不滿地皺眉道:“幹什麼,我趕時間上高速。”

一邊說,他一邊往外挪屁股。

這時左邊那名警察不耐煩地抓住他的手臂,用力往外一拖。

後面又跟上一名警察,拿出手銬,直接將他的雙手銬起來了。

“嗯……”田博光臉色大變,驚問道:“幹什麼?”

“幹什麼,田博光,你的事犯了,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一名警察冷笑道。

田博光一愣,這下終於反應過來了。

什麼查車,媽的,就是為了抓自己啊!

他們怎麼知道自己在這輛車上的?

他也不想想,從家中搞出來,他和他母親去銀行逛了一趟,又打了兩個電話。

警察要定位他簡直太容易了。

只能說他平時囂張慣了。

跑路都不夠低調迅速。

“放開我!”

“我要給我爸打電話。”

“警察打人了。”

田博光亂叫起來,企圖混淆視聽,逃脫抓捕。

老闆娘見狀,也慌了,問道:“警察同志,這是怎麼回事?他是我的親戚……”

“你確信?”

“呃……他是我一個朋友的兒子……你們為什麼抓他?”

“警察辦案,需要給你解釋嗎?”

老闆娘沉默了。

確實,警察抓人用不著給她解釋。

更為重要的是,他也知道田博光的身份。

知道他是市長的兒子。

既然警察敢抓他,肯定是有抓他的理由的。

而盧美亞讓自己送他去江都,這是要把她弄成協同犯啊。

太陰險了。

“對不起,警官,我也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我受人所託,順路帶他去江都。”

“什麼都不用說了,隨我們回去接受調查吧。”

老闆娘倒也很配合。

反正她之前確實不知情,只知道田博光是盧美亞和田文邦的兒子,並不知道他犯了法要跑路。

市長夫人請求幫忙送一個人去江都,作為一個企業老闆,她當然欣然答應,正好自己要去江都,順路的事情,又能討好領導夫人,何樂而不為呢。

將車子停在一邊,打電話通知公司的人來開車子,她便跟著坐上了警車。

“發生了什麼事?”

“警察抓逃犯唄。”

“壞人太多了。”

周圍的人一陣議論。

與此同時。

石門立親自帶著一隊警察,前往江都金羊區抓捕繆雪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