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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論優劣(即使是現在,可能仍有人在讀《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侶》),似乎都能在書架上擺放很長時間。羅蘭保護塔的方法是消滅那些威脅到樑柱的勢力,這樣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車禍後意識到,只有完成槍俠的故事,才能保護我的塔。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寫作和出版之間長長的間歇中,我收到過幾百封信,說“理好行囊,因為我們十分內疚”之類的話。一九九八年(那時我還當自己只有十九歲似的,狂熱勁頭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歲老太太的來信,她“並無意要來打攪你,但是這些天病情加重。”這位老太太告訴我,她也許只有一年的時間了(“最多十四個月,癌細胞已經遍佈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為她就能在這段時間裡完成羅蘭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訴她結局會怎樣。她發誓“絕不會告訴另一個靈魂”,這句話很是讓我揪心(儘管還沒到能讓我繼續創作的程度)。一年之後——好像就是在車禍後我住院的那段時間裡——我的一位助手,馬莎·德菲力樸,送來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薩斯州或是佛羅里達州的一位臨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樣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樣的結局收場?(他發誓會將這一秘密帶到墳墓裡去,這讓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我會滿足這兩位的願望——幫他們總結一下羅蘭將來的冒險歷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話,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時,我自己並不知道槍俠和他的夥伴們會怎麼樣。要想知道,我必須開始寫作。我曾經有過一個大綱,但一路寫下來,大綱也丟了。(反正,它可能本來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幾張便條(當我寫這篇文章時,還有一張“闃茨,棲茨,葜茨,某某—某某—籃子”這是在“黑暗塔”中出現過多次的一段童謠。貼在我桌上)。最終,在二〇〇一年七月,我又開始寫作了。那時我已經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歲的事實,知道我也免不了肉體之軀必定要經受的病災。我清楚自己會活到六十歲,也許還能到七十。我想在壞巡警最後一次找我麻煩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並不急於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溫·德魯德之謎》歸檔在一起。
我忠實的讀者,不論你看到這些話時是在翻開第一卷還是正準備開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寫作的結果——孰優孰劣——就擺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愛它還是恨它,羅蘭的故事已經結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歡。
對於我自己,我也擁有過了意氣風發的歲月。
斯蒂芬·金
2003年1月25日
修訂版前言
大多數作家給自己的作品作序時都廢話連篇(注:關於“廢話”這點的詳細討論,請見《論寫作》,由Scribner出版社2000年出版。——作者原注。)。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你才從來沒見識過任何一本題為《瞭解西方文明必讀的一百篇介紹》或是《美國人民最喜愛的前言》的書。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判斷,不過在寫了至少五十篇介紹和前言之後——更不用提我還寫了一整本關於小說創作技巧的書——我相信我有資格作此斷言。若我明確地告訴你,這種情形下——當然是為數不多的——我說的還有些可取之處,那你完全可以相信我。
幾年前,我對小說《看臺》進行了修訂擴充,但新版本在讀者中引起譁然一片。我對此書一直惴惴不安,箇中原委便是《看臺》一直是我的讀者們的最愛(考慮到那些最狂熱的“看臺迷”們,我早在一九八〇年便應該撒手人寰,而不用殘延此生讓世界變得更�